《长江干线通航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为水运工程建设强制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 180-4—2020,自2020年11月15日起施行,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其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专栏(mwtis.mot.gov.cn/syportal/sybz)下载。《长江干线通航标准》(JTS 180-4—2015)同时废止。
《标准》第1.0.3条、第3.0.1条、第3.0.5条、第4.1.1条、第4.1.3条、第4.3.2条、第4.3.4条、第5.1.1条、第5.1.2条、第5.1.4条、第5.1.6条、第5.1.9条、第5.2.1条、第5.2.3条、第5.2.4条、第5.2.5条、第5.3.3条、第6.1.2条、第6.1.3条、第6.2.2条、第6.5.2条、第6.5.5条、第6.6.4条、第7.3.1条、第7.3.2条、第7.4.2条、第8.2.1条、第8.2.3条、第8.2.6条、第9.2.2条、第9.2.3条、第9.3.2条和第9.4.7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