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19713O08/2021-00062
2021年第24号
2021年04月20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委托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水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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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货物运输
文号:2021年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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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交通运输部委托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继续负责黑龙江省中俄界河国际船舶运输市场的管理工作。
拟从事中俄界河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的企业,应将企业和相关船舶信息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要加强中俄界河国际船舶运输市场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从事中俄界河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的企业要依法合规开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保障运输安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交通运输部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