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标准主编单位:
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持续推进水运工程技术进步,根据部标准化工作总体部署和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新立项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各标准主编单位按照《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交水规〔2020〕12号)、《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规程》(JTS/T 129—2022)有关要求,抓紧按计划开展标准编制工作,并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标准工作大纲报我部水运局。
各标准主编单位要持续加强标准编制质量、进度管理,确保按计划时间节点如期完成编写任务。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的,主编单位应及时向我部提出延期和调整进度计划的申请。我部将进一步强化标准编制过程管理,对有关单位标准编制工作进度等情况进行调度,对进度滞后、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主编单位进行约谈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2023年度新立项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