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19713O08/2026-00044
交水函〔2026〕442号
2026年09月30日
引航站;引航范围;批复;
水运局
其他
部函
文号:交水函〔2026〕4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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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申请延伸钦州港引航站引航范围的请示》(桂交水运报〔2026〕1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钦州港引航站引航范围增加:进出平陆运河、平陆运河、南宁港港口区域及南宁市辖区水域的船舶引航业务。
二、请你厅指导钦州市、南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引航工作管理,会同广西海事局督促引航站严格落实《船舶引航管理规定》等要求,确保引航安全。
交通运输部
2026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