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你委对中石油北京运输分公司进行备案监管的复函

文号:交办运函〔2015〕42号

文号

交办运函〔2015〕42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9/2015-01056

公开日期

2015年07月22日

主题词

危货运输;复函

机构分类

运输服务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道路货物运输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函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关于解决中石油北京运输分公司在执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存在问题的请示》(京交运文〔2014〕53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中石油北京运输分公司根据油库和加油站分布情况,在企业注册地顺义区以外的通州、房山和怀柔地区设置了三个配送中心,对于有效减少运输安全风险,提高配送效率,保证北京成品油供应市场稳定,是必要的。同时,该公司所属成品油配送车辆均装有视频和运行监控系统,公司设立的监控中心可以对所有车辆进行实时视频监控,能够有效保障运输安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鉴于城市成品油配送的特殊性和中石油北京运输分公司安全管理实际情况,我部同意你委对该公司进行备案。
    请你委会同顺义区交通局督促中石油北京运输分公司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车辆和停车场地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保障运输安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5年1月22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处),部办公厅文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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