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270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运建字〔2017〕75号

文号

交运建字〔2017〕75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9/2017-02123

公开日期

2017年07月18日

主题词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运输服务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公文类型

其他

曹益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大中城市交通拥堵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当前我国城市交通拥堵存在的城区交通供需矛盾突出、城区建设规划不够合理、城市交通管理薄弱等方面成因,提出的加强城市建设规划、加强城市交通管理、运用智能管理手段、广泛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等方面的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对于我国有效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具有积极意义。

  全国人大已将您所提建议列入重点督办建议。为做好重点督办建议答复工作,我部刘小明副部长邀请涉及相关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会同全国人大办公厅、全国人大财经委,公安部、工信部、国土资源部、保监会等单位同志一行于6月14日至16日分别对深圳市、上海市城市综合交通发展和交通拥堵治理情况进行了调研,为我们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正如您建议中所提到的,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要确立公共交通的主导地位,形成多元化立体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我部高度重视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落实工作,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政策文件。按照《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文件精神,2013年6月,我部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交运发〔2013〕368号),明确在设施用地、投资安排、路权分配、财税扶持方面,给予城市公交优先保障。二是落实规划引领。2016年,我部印发了《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发展纲要》,加快提升城市公交引导城市发展能力,打造高效便捷、安全舒适、经济可靠、绿色低碳的城市公交系统。在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方面,提出到2020年,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城市基本建成公交专用道网络,与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共交通系统等共同构成城市快速通勤系统等方面的重点任务。三是开展公交都市创建活动。“十二五”期间,在全国选择了37个城市开展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推动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全面落实提供动力、创造经验。“十三五”期间,我部拟再选择100个城市全面启动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四是加强公交出行宣传引导。从2013年开始,每年9月份在全国组织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大力加强公共交通和绿色出行的宣传和引导,组织开展“我的公交我的城”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培育“低碳交通、绿色出行”的理念,营造社会各界支持公交优先、优选公交出行的氛围。

  为指导各地科学编制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我部于2014年,印发了《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指南》,指导各地强化城市公交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各地坚持规划先行的创建理念,积极开展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80%以上省会城市和50%以上的地级城市编制完成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的作用初步呈现。呼和浩特市编制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公交线网优化调整规划》《公交首末站规划》《公交换乘枢纽站规划》《公交专用道规划》《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等专项规划,重点确定公共交通结构、线网分布、场站布局、用地规模、建设计划等,并使各专项规划与城市整体布局、人口产业分布、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紧密协调。苏州市编制完成了《苏州市综合客运枢纽规划》《苏州市中心城区慢行交通系统规划》等,结合城市空间特点,打造了“一心四轴九带六区”慢行交通系统。贵阳市编制完成了《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公共交通规划》《城区公共交通设施规划》《主城区常规公交线网规划》《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进一步强化并践行了以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支撑城市缓堵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思路。

  我部高度重视城市公交领域的智能化建设工作。2012年起,先后启动了两批共36个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全面提升公共交通系统运输服务效能。结合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发展和应用趋势,开展了“政企合作模式的综合交通出行服务信息共享应用科技示范工程”等工作,促进行业与互联网出行服务信息的开放共享,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丰富、更权威、更高品质的出行信息服务。

  下一步,我部将结合您的建议,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指导,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各地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一是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创建,指导各地不断提高城市公交服务水平,全力打造“保障更有力、服务更优质、设施更完善、运营更安全、管理更规范”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二是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不同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体系,统筹规划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步行、自行车等不同交通方式的网络布局和设施建设,优化城市交通资源配置,促进不同交通方式协调发展。三是继续提升城市公交智能化应用水平,加快推进城市公交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企业力量,大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技术在城市公交出行信息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推动具有城市公交便捷出行引导的智慧型综合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向公众提供全链条、全方式、跨区域的综合交通“一站式”信息服务。四是指导地方推进网约车政策落地,实现出租汽车新旧业态融合发展。五是研究制定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建立自行车+公交的绿色出行体系。

  感谢您对城市交通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交通运输部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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