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则》(交公路发〔2002〕590号)规定,《第60批高级客车(含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已通过技术审查和公示,现予以公布。
附件:
1.第60批高级客车(含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2.关于《高级客车(含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的说明
3.企业名称与厂家简称对照表
交通运输部
2018年2月9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及道路运输管理局(处),中国公路学会客车分会,各有关客车生产厂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