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372号(工交邮电类343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交运提字〔2018〕10号

文号

交运提字〔2018〕10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9/2018-01362

公开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主题词

共享单车;政协;提案;答复

机构分类

运输服务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公文类型

其他

管学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共享单车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我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深入了解共享单车发展现状,充分肯定共享单车在服务城市短距离出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构建绿色出行体系、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分析了用户规模快速扩张、技术研发不断升级等行业发展态势,指出了共享单车发展中存在的鼓励规范政策落地生效缺乏力度、良好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企业自我发展完善能力不足等问题,并提出了地方政府加快落实《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加强政企合作解决车辆停放无序问题、引导用户文明用车、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打造共享单车示范城市、建立行业信用体系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参考价值,我们将认真研究借鉴。
  我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高度重视鼓励和规范共享单车发展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
  一、加强顶层设计,系统提出鼓励和规范发展措施。2017年8月,我部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指导意见》,明确了共享单车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原则,并从鼓励发展政策、规范运营服务行为、保障用户资金和网络信息安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四个方面,提出了16项具体政策措施。针对提案中指出的共享单车被破坏、车辆无序投放、加强押金管理等问题,《指导意见》均提出了具体解决措施和规范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示范项目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的通知等文件,对自行车道及停放点等交通网络的规划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加强业务指导,推进政策落地实施。《指导意见》发布后,我部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积极出台落地实施方案和配套管理政策。截至目前,已有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27个城市正式出台了实施意见,南昌、黄冈等10个城市出台了相关配套管理政策。各地有关部门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规范共享单车发展工作纳入城市管理范围,并积极调动各方积极性,探索建立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公众参与的多方治理体系,推动《指导意见》各项措施落地生效。北京、天津、上海等共享单车投放量大的城市均建立了相关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明确了牵头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职责,并定期开展工作会商,研究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督促运营企业规范经营行为。上海市探索政企合作模式,将共享单车规范停放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社区志愿者在开展其他服务的同时,还负责排查违规停放车辆,并引导规范停放。
  三、加强工作联动,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用户资金管理措施。为落实用户资金管理要求,防范相关风险,我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先后通过发函调查、实地走访、座谈讨论等方式,面向行业主管部门、运营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相关各方,深入开展调研,充分了解企业运营和用户资金管理情况。为此,多部门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用户资金安全监管形式和路径形成了基本共识,并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大了对行业及企业运营情况的监督指导力度。
  四、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推动建立行业信用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36个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营造良好社会诚信氛围,引导社会公众提高诚信意识。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共享单车信用体系建设,指导ofo小黄车、摩拜单车等10家主要运营企业与国家信息中心签署信用信息共享协议,建立政府部门与运营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渠道,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同时,基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引入信用约束机制,引导用户文明用车、安全骑行、规范停放。
  下一步,我部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动相关工作。一是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持续推动地方出台《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同时,对已出台实施方案的城市加强指导,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取得成效。二是和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联合监管机制,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督促运营企业加强用户资金管理,做到专用存款账户存管、专款专用,鼓励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对收取用户押金的,加快实现“即租即押、即退即还”。三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指导各地落实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快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合理划设停车点位,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建设自行车专用道。研究制定加强共享单车投放和停放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建立科学合理的车辆投放机制和综合施策解决车辆停放混乱难题。四是中国人民银行将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机制框架下,支持、配合共享经济领域主管部门,深入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在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落实联合奖惩措施,营造良好市场诚信氛围。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010-65293772。
 
交通运输部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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