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第4417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运建字〔2018〕160号

文号

交运建字〔2018〕160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9/2018-01377

公开日期

2018年06月21日

主题词

联运;建议;答复

机构分类

运输服务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公文类型

其他

钱春阳代表:
  您关于将广州南沙港铁路列为国家海铁联运试点工程的建议收悉。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经过深入调研,对广州南沙港海铁联运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研摸底,站在全局的角度,针对广州南沙港区区块内海铁联运功能整体规划有待优化、设施设备功能协同不强、生产组织跨行业管理滞后、营销力度不足等问题,提出了将广州南沙港铁路列为国家海铁联运试点工程、定期召开试点工程联席会议等建议。您的建议针对性强,对促进广州南沙铁路海铁联运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部将认真研究借鉴。
  正如您所说,实现海铁联运生产效率最大化意义重大。我部高度重视多式联运发展,经国务院同意,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交通运输部等十八个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工作的通知》,成为指导多式联运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提高海铁联运无缝衔接水平,加强港口集疏运铁路建设,我部印发《“十三五”港口集疏运铁路建设方案》,对符合条件的港口铁路建设项目予以资金支持,有力打通铁路“最后一公里”。目前,南沙港铁路项目已纳入“十三五”规划,部于2017年承诺安排投资3.7亿元用于该项目建设,且与财政部、铁路总公司进行了协调,将在年度计划中保障该项资金按程序安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部资金为专项建设资金,有明确的使用方向,不能用于项目建设内容之外的工作。
  2016年以来,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两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在全国范围内评审出46个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其中与海铁联运相关项目占1/3,广东省已有2个项目纳入示工程。2017年,示范工程企业完成集装箱多式联运量187万TEU,取得了良好的综合效益。
  下一步,我部将一如既往支持广州南沙港铁路海铁联运发展。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继续研究开展第三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鼓励符合发展方向和政策条件的企业参与示范工程建设。支持广州南沙港对标申报条件,按照程序积极参与申报,通过开展示范工程,加强铁路和港口在基础设施建设、运输组织创新、信息资源共享、运营合作模式等方面的协调对接,促进广州南沙港海铁联运稳步提升。希望南沙港加强与广东省交通运输、发展改革等部门的工作对接,按程序开展示范工程申报工作。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010-65293778。
交通运输部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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