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80号)以及《关于认真贯彻〈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两项标准的通知》(交运发〔2011〕158号)的有关规定,天津市道路运输动态监管平台等13个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的系统平台已通过技术审查和公示程序,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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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章)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第1批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的系统平台
序号
平台名称
平台类别
申请单位
平台编号
1
天津市道路运输动态监管平台
省级政府监管平台
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11200
2
河北省道路运输动态监管平台
省级政府监管平台
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11300
3
黑龙江省道路运输GPS监管系统
省级政府监管平台
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12300
4
山东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应用技术服务平台
省级政府监管平台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
13700
5
湖北省道路运输动态监管平台
省级政府监管平台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
14200
6
湖南省道路运输动态监管平台
省级政府监管平台
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14300
7
海南省道路运输动态监管平台
省级政府监管平台
海南省道路运输局
14600
8
四川省道路运输动态监管平台
省级政府监管平台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
15100
9
贵州省道路运输动态监管平台
省级政府监管平台
贵州省道路运输局
15200
10
陕西省道路运输动态监管平台
省级政府监管平台
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
16100
11
甘肃省道路运输动态监管平台
省级政府监管平台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16200
12
青海省道路运输动态监管平台
省级政府监管平台
青海省公路运输管理局
16300
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动态监管平台
省级政府监管平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16500
注:以申请单位行政区划代码为序。
主题词:运输 车辆 系统平台 公告
抄送: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监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及道路运输管理局(处),部政策法规司,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部汽车运输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各有关车载终端生产厂家,各车辆生产厂家,中国公路协会客车分会。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2年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