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典型做法的通报

文号:交办运函〔2018〕1621号

文号

交办运函〔2018〕1621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9/2018-01370

公开日期

2018年10月26日

主题词

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应用

机构分类

运输服务司

主题分类

科技与信息化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运政系统)是道路运输信息化的核心基础,是交通运输行业改进便民服务、提高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主动把握“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趋势,大力推进运政系统创新应用,聚焦便民服务、行业监管、决策支撑等应用领域,创造和积累了一系列好的经验做法。为促进各地区交流互鉴,推动形成各地竞相创新运政系统应用的良好局面,更好发挥运政系统应用效益,根据各地运政系统应用情况,梳理了3类13项典型做法,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通报如下。
    一、地方运政系统应用典型做法
    (一)便民服务方面6项:浙江、江苏、贵州、云南等省份大力推行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广东、浙江等省份在综合性能检测联网基础上,推行营运车辆网上年度审验、省内异地签注;浙江省通过部门间共享信息,有效简化了申请材料;江苏、广西等省区积极推行网上学习教育;浙江省实现了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网上缴款、自动结案;贵州、福建等省份依托互联网为社会公众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业人员、营运车辆等信息查询服务。
    (二)行业监管方面5项:北京、浙江、吉林等省份通过实施流程化、痕迹化、档案化管理,提高了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云南、青海、江苏等省份通过行业内、部门间信息化系统的协同联动,提升了安全协同监管水平;湖北、江苏、广西等省区将运政处罚与许可业务办理相结合,实现了闭环式管理;江苏、重庆、上海等省份依托运政系统,大力推进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浙江、广东等省份通过部省运政系统对接或部门信息共享,实现了跨省份、跨部门信息互查互认。
    (三)决策支撑方面2项:重庆市加强运政系统与企业生产系统协同应用,实现了行业运行动态研判和异常自动预警;江苏省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了行业运行监测和管理决策支撑。
    二、工作要求
    各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抢抓信息化发展的历史机遇,深刻认识加强运政系统应用的重要性、紧迫性,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紧紧围绕改进提升便民服务、提升现代治理能力两大核心目标,坚持以“平时工作常用、关键时候管用、社会公众想用、从业人员爱用”为信息化发展导向,加快推进运政系统升级改造和综合应用,切实发挥运政系统综合应用效益,为建设人民满意交通、推进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地方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典型做法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1. 附件:地方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典型做法.doc
  1. 附件:地方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典型做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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