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672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运建字〔2020〕12号

文号

交运建字〔2020〕12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9/2020-02300

公开日期

2020年08月07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运输服务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道路旅客运输

公文类型

其他

罗佳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客运标准化建设的建议收悉。我部会同财政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言,路通、车通后,农村地区交通条件发生历史性变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您在系统分析当前农村客运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基础上,从加强识别系统标准化建设、加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加强政策体系标准化建设、支持四川开展“金通工程”试点等方面提出了实施乡村客运标准化建设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将结合职责认真研究采纳。

我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目标责任,通过完善服务网络、健全法规标准、加强财政补贴、强化法制保障、开展示范创建等方式,全面推动农村客运发展。一是不断完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2015年以来,连续6年将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纳入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新增超5万个建制村通客车,截至2020年7月底,全国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率分别达99.97%和99.99%。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行城乡公交、班线、区域经营、预约响应式农村客运,大幅提升了农村客运网络的覆盖广度、深度和服务水平,有效解决了农村群众的出行问题。二是不断完善政策标准。修订《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首次在规章层面明确农村客运公益属性。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建制村通客车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采用公交、班车、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方式,加快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印发《关于全力推进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确保完成交通运输脱贫攻坚兜底任务的通知》,出台预约响应式农村客运服务参考标准,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预约响应式农村客运服务规范,确保预约响应及时、预约价格合理。三是完善农村客运油补资金支持政策。联合财政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 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通过一般转移支付安排农村客运油价补贴资金,其中油价补贴退坡部分明确可由地方统筹用于农村客运发展,提高地方使用农村客运油补资金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协调财政部落实农村客运油补资金延续政策,2020年农村客运油补按现有政策机制执行。开展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助政策调整成效考核,建议各地将油补资金向贫困地区农村客运发展倾斜。四是强化法制保障。起草《农村公路条例(送审稿)》,提请国务院审议,在条例中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发展农村客运主体责任,建立农村客运政府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机制,推动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五是以示范县为载体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组织开展第一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提质增效。示范县创建以来,城乡交通运输服务均等化水平有效提升,客货并举、运邮融合、城乡一体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全国涌现出安徽舒城全域公交、黑龙江富裕客货统筹等典型发展模式,为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物资运输畅通高效
、农民脱贫致富发挥了基础支撑作用。六是加强经验交流。编制通客车工作简报、出版案例集,推广包括四川省“金通工程”在内的农村客运发展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供各地因地制宜参考借鉴。

正如您所言,农村客运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包括财政保障不到位、安全运营水平不高、可持续发展机制尚未建立等,需要认真研究解决。我部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不断提升农村客运服务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推动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修订中提出建议,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要大力发展农村客运,积极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二是改革完善财政保障机制。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下一轮油补政策,对支持农村客运发展问题作统筹研究。我部也将积极配合财政部优化完善农村客运油补资金政策,积极争取油补资金向贫困地区通村客运倾斜,努力保障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建议四川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会同省级财政部门统筹用好农村客运油补退坡资金,支持“金通工程”试点示范。我们将认真总结四川省“金通工程”经验做法,向全国推广。三是深入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引领城乡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全面提升。四是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农村客运与邮政、供销、快递、物流、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鼓励推广“一县一公司”等集约化农村客运发展模式,指导各地完善农村客运服务标准,为农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标准化的服务。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010-65293799。

交通运输部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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