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19713O09/2021-00105
交运规〔2021〕7号
2021年12月31日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
运输服务司
行政规范性文件
道路货物运输
其他
文号:交运规〔20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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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