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暂行)》(交运发〔2022〕30号)和《关于对延续创建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和第三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组织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2〕787号)有关要求,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程序受理了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提出的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验收申请,并于2023年7月组织有关专家赴相关项目所在地开展了验收工作。
经综合评议,“中欧班列集装箱多式联运信息集成应用示范工程”等19个项目已达到创建标准,拟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上述项目作出验收合格并授予“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称号的决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8月21日至8月2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我们反映。
电话:010-65293778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