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铁路局综合司、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国家邮政局办公室,部管各社团,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为进一步做好“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深入推进“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营造交通运输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2018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推进,确保活动实效。
联系人:部政策研究室 朱春雷/王振宇,联系电话:010-65293456、93455,传真:010-65292523,电子邮箱:zcyjszhc@163.com。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9月25日
2018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和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提升全行业诚实守信意识,营造行业“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良好氛围,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重要论述,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聚焦“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加强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群的诚信宣传,采取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相结合的宣传方式,持续深入推进全行业“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为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的道德支撑和信用体系保障。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诚信建设交通行”活动。
在“信用交通”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上线“诚信建设万里行?信用交通”专栏,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展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重点宣传交通运输信用政策标准、“双公示”信息、联合奖惩、诚信典型、失信案例、“信用交通省”创建成效等内容。组织中国交通报、中国水运报到有关省份深入采访,以记者调查、专家解读、评论言论等方式推出各类深入报道,开通“诚信建设万里行”和“信用交通你我他”等专栏,连续刊发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交通宣传月”的新闻稿。在“信用交通”网站、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微信、中国交通报官方微博同步刊发关于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的新闻信息。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在“信用交通”地方网站和当地主要媒体持续开展“诚信建设交通行”活动。
(二)开展“信用交通在身边”活动。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第三方征信机构在车、船、路、港、站等场所,向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宣贯国家社会信用系统建设政策文件和交通运输信用相关政策要求,广泛宣传交通运输行业诚信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开展诚信文化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引导企业和从业人员把诚实守信真正作为共同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和追求目标,让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营造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鼓励企业加强自身诚信建设,完善内部诚信管理规范和流程。
(三)开展“交通青年诚信行”活动。
坚持以诚信教育为核心,积极培育交通运输行业青年诚信意识、信用理念,在青年群体中形成建设诚信社会的思想共识,着力引导青年将诚实守信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引导青年积极助力信用交通建设。有针对性地开设信用知识专题讲座、诚信主题文化作品创意比赛以及相关信用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帮助行业青年学习社会信用建设政策文件和信用知识。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将青年志愿者的信用行为记入信用档案,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诚实守信青年进行正向激励。
(四)开展“政务诚信看交通”活动。
持续深化交通运输行业“爱岗敬业 明礼诚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部门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加强信用知识学习,提升信用意识。依法向社会公开交通运输部门的信用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政务失信记录,以及其他应向社会公开的信用信息。加强在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等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部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研室)负责活动的统筹、规划和督促工作。部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质司、海事局分别指导各自领域信用宣传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按照要求,制定出台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部门,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参照本方案制定各自领域信用交通宣传方案并抓好落实。
(二)抓好宣传节点,把握工作节奏。各单位要按照“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要求,结合“信用交通省”创建和“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准确掌握各自信用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充分利用好“十一黄金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合理安排、科学策划相关活动,突出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强化监督检查,注重工作实效。部将组织有关单位在活动期间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推动“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取得预期成效,并于2018年11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部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