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海上搜救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海上搜救是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门,为维护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发挥海上搜救战线典型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展现新时期海上搜救人良好精神风貌,现组织开展“最美搜救人”推选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强国必定是海洋强国、航运强国”等重要论述,大力发掘宣传海上搜救战线的典型人物、感人事迹,讲好搜救故事,展示新时代海上搜救人舍生忘死、大爱无疆的奉献精神,营造推动交通强国、海洋强国建设的良好氛围,激励海上搜救人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可靠的海上应急保障。
二、组织领导
“最美搜救人”推选宣传活动由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主办,中国水运报社承办。成立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水运报社。
三、推选标准和范围
推选活动面向全国海上搜救战线干部职工、社会志愿者,推选出10名“最美搜救人”(含团队)。参选人物的先进事迹在行业内外产生了良好影响,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了表率作用,推选人物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为海上搜救事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或曾亲身参与过重大海上搜救活动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具有较好较大影响;
(二)在海上搜救领域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
(三)始终坚守海上搜救一线,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迹;
(四)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展现了海上搜救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精神追求。
四、推选程序
推选宣传活动从2019年7月开始,至2019年10月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推荐阶段(7月16日—8月4日)。
各单位根据活动要求宣传发动、广泛遴选,按照有关标准确定候选人,填写“最美搜救人”推荐表(2019),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单位要提供纸质材料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相关文字、图片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图片:图片采用jpg或ti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800万像素(3264×2448),以横图为主(其中一张图片比例为4:3),须提供推荐人物正脸照一张,图片均需提供文字说明。
2.文字:文字材料篇幅在1500字左右,并有描述性题目。
3.视频:视频比例为16:9,时长10至15分钟,视频格式需采用标准视频格式(MPEG/AVI/MP4/MOV),分辨率为全高清(1920×1080)。
(二)初选阶段(8月5日—8月23日)。
组委会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材料和组委会办公室意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遴选出30名“最美搜救人”候选人,并在中国水运网、中国水运报官方微信、微博和客户端上进行集中展示。
(三)终评阶段(8月24日—9月20日)。
组委会组织评委专家组评审,遴选出10名“最美搜救人”。在中国水运网、中国水运报官方微信、微博和客户端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四)发布和宣传阶段(9月21日—10月30日)。
公示结束后,按程序审定名单,正式向社会发布“最美搜救人”,在中国水运报等行业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最美搜救人”推选宣传活动,是深化海上搜救工作、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树立海上搜救良好形象,助推交通强国、海洋强国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使推选宣传活动成为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成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行动。
(二)立足基层。各推荐单位要注重从基层单位推荐,确保推荐的人选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群众能够看得见、感受得到;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做好动员,把推选宣传活动作为宣传展示海上搜救人良好形象的重要契机,努力提升推选宣传活动的影响力、引导力、公信力。
(三)依法合规。推选宣传活动,要坚持公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严格遵守推选的标准和流程,确保推选宣传活动权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梁译尹、苏田田,电话:010-65293460;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沈尚,电话:18171117568;熊惠霜,电话:13349952489;传真:027-82830904;电子邮箱:327954908@qq.com。
推荐材料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青岛路7号15楼,邮编:430014(请注明最美搜救人活动组委会收)。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9年7月17日
抄送:国家海上搜救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