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营造进一步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的舆论氛围,现就2020年度“十大最美农村路”推选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邮政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19〕96号)要求,以“我家门口那条路”主题活动为依托,聚焦农村公路“品质高、网络畅、服务优、路域美”发展目标,强化“质量过硬、路通民富、出行便利、绿化优美、路域和谐”导向,推选2020年度“十大最美农村路”及若干特色农村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农村公路建设,为农村公路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公路局
承办单位:人民交通出版传媒管理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中国公路》杂志社
技术支持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媒体支持: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中国交通广播、新浪微博
三、推选标准
公路建设达标,管护机制健全;服务发展显著,群众获得感突出;注重宣传报道,具有良好形象。具体要求如下:
(一)宣传报道亮点突出。参选路线需积极参与“我家门口那条路”主题展示周活动,通过媒体报道充分展示“美丽农村路”形象,网友广泛赞誉。同时,利用多种媒体传播方式开展宣传,产生良好反响。
(二)质量安全基础牢固。全线为等级公路,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或《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交通安全设施完善,无危桥、漫水桥,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
(三)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以及村级议事机制完善,人员完备,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县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四)公路养护措施到位。落实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公路技术状况评定结果为优或良。
(五)具备绿色发展意识。路线建设至运营期间未对环境产生重大不良影响,未引发环境保护事故或事件;路域环境常年保持整洁,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未对原有优质乡土景观产生破坏。
(六)路线运营安全可靠。未发生因公路基础设施不完善而导致的重大及以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七)路线自身特色显著。在扶贫脱贫、产业发展、乡风改善、机制创新、生态和谐、文化凸显等方面示范作用显著,对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作出积极贡献。
四、工作流程
本次推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推荐方式,通过线上线下展示、媒体宣传报道、网民评议、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
(一)申报阶段。农村公路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将申报材料(样式见附件)提交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复核,相关材料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汇总,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报部。
(二)展示评议阶段。自2021年1月起,在@中国交通官方微博展示,发动网民评议,每条参选路制作1—2条微博,网友转发、评论、点赞总数作为评议依据之一。同时统筹开展“我家门口那条路”主题展示周活动,有关展示数据亦作为评议依据。
(三)专家评审。6月初,组织专家对入围农村公路进行评审。
(四)结果公示。6月底,根据初评、推广展示、专家评审情况,综合得出评选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评选活动对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明确专人,健全机制,强化保障。
(二)创新宣传,扩大影响。充分运用媒体做好评选的组织发动工作,与@中国交通政务微博互动投稿,参与话题“我家门口那条路”,展现“四好农村路”良好形象。
(三)依法合规,公平公正。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和流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确保评选活动的权威性,提升行业先进典型的引导力、公信力。
联系人:部政策研究室 侯维欣,010-65293460;部公路局 孙国超,010-65292761。
附件:2020年度“十大最美农村路”申报材料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