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永远跟党走•逐梦新征程”第三届交通运输行业公益广告大赛的通知

文号:交办政研函〔2021〕1154号

文号

交办政研函〔2021〕1154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2/2021-00052

公开日期

2021年07月23日

主题词

交通运输行业;公益广告大赛

机构分类

政策研究室

主题分类

精神文明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招商局集团、中国交通建设集团,部管各社团,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为大力宣传交通运输发展成就,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交通运输行业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年度安排,现组织开展“永远跟党走·逐梦新征程”第三届交通运输行业公益广告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永远跟党走·逐梦新征程”为主题,涵盖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通过公益广告大赛及优秀作品展播,生动展示建党百年以来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成就,大力弘扬新时代交通精神,激励广大交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砥砺前行,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

承办单位:中国交通报社有限公司、全国公益广告创新研究基地。

媒体宣传平台: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交通运输部政务微信、微博,《中国交通报》、中国交通新闻网、《中国交通报》微博微信等。

成立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交通报社有限公司。

三、活动主题

1.辉煌百年 交通新篇;

2.同心向党 奋斗有我;

3.交通强国有我在;

4.小康路交通情;

5.绿色交通美丽中国;

6.平安交通安全出行;

7.诚信交通人人有责;

8.文明出行社会美德;

9.最美交通人;

10.交通抢险生命救援;

11.春运服务温暖万家;

12.智能交通让未来出行更美好。

四、参赛要求

(一)作品类别。

1.平面类(专业创作组、业余创作组):适合报纸、宣传栏、宣传画、电子屏等静态展示的作品。

2.视频类(专业创作组、业余创作组):适合各类视频终端播放的短片、动漫等。

(二)作品要求。

1.创作要求。

1)主题性:主题鲜明、导向正确、无歧义。

2)创意性:创意新、有亮点,艺术表达得当、文化品位良好,语言文字规范。

3)创作性:通过优秀的创作实现大众喜闻乐见的、贴近式的公益表达,画面、内容直抵人心,叙事入情、入理、入心;制作精良、表现力强。

4)传播性:作品易于传播,能让公众产生共鸣。参赛作品应考虑到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对作品内容包含信息的接受程度。作品将用于广泛宣传,不得出现血腥、暴力或者不雅用语等画面、词汇。

5)规范性:严格遵守民族政策、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民族宗教信仰。

2.格式要求。

平面类作品:

1)作品格式:按照一般规格设计,最小尺寸A4幅面,像素密度不低于300dpi(每平方英寸),并以JPG式按源文件内容导出预览文件。

2)非矢量格式平面作品必须提供分层工程源文件(psd)。

3)矢量格式平面作品必须提供可编辑矢量格式文件,并输出JPG格式预览文件。

4)两副以上视为一个系列(含两副),报送作品时须按逻辑命名并排序。

5)作品内不得包含报送机构、个人信息。

视频类作品:

1)作品时长:60秒至180秒。

2)作品格式:MP4格式,码流1M上,分辨率不低1280×720(16:9)

3)作品语言:普通话。

4)存储:生成净版分声道格式存储。

5)两条影片以上视为一个系列(含两条),报送作品时须按逻辑命名并排序。

6)作品内不得包含报送机构/个人信息。

(三)版权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团队)原创,且保证参赛作品不出现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问题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参赛作者本人(团队)自行承担,参赛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

2)参赛作品概不退还。参赛者(团队)作品投稿后,即被视为已同意活动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拥有参赛者(团队)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交通运输公益广告库收录、展示以及相关推广平台的刊播,不再另行支付稿费。

(四)其他。

活动不收取参赛费,参赛作品应为2019年至2021完成制作的原创作品。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专业创作组、业余创作组分别参评。

(一)专业创作组。

1.参赛对象:全国范围内各级电视台、广告创意代理公司、媒介代理公司、数字创意公司、公关公司、广告制作公司、影视制作公司等专业公司和从业人士;具备一定水准的广告行业的专业人员;广告自由设计人;广告设计专业院校学生。

2.平面类作品。

金奖:1名,颁发奖杯、证书。

银奖:2名,颁发奖杯、证书。

铜奖:5名,颁发奖杯、证书。

3.视频类作品

金奖:1名,颁发奖杯、证书。

银奖:2名,颁发奖杯、证书。

铜奖:3名,颁发奖杯、证书。

(二)业余创作组。

1.参赛对象:全国范围内非广告专业公司;非广告行业的从业人员;非广告专业在校学生与毕业生;热爱公益创作的机构、单位和个人。

2.平面类作品。

金奖:1名,颁发奖杯、证书。

银奖:2名,颁发奖杯、证书。

铜奖:5名,颁发奖杯、证书。

3.视频类作品。

金奖:1名,颁发奖杯、证书。

银奖:2名,颁发奖杯、证书。

铜奖:3名,颁发奖杯、证书。

(三)交通公益先锋组织奖。

1.参选对象:在交通公益宣传工作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以及交通公益广告重点刊播单位。

2.评选标准:积极落实交通公益广告刊播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公益广告落地刊播(30%);积极配合交通公益广告刊播数据的统计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统计,准时报送统计材料,态度积极(30%;有完善的监播体系,确保刊播数据准确性(20%);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参加交通公益广告大赛作品征集,报送作品数量多、质量优(20%

3.交通公益先锋组织奖:3个,颁发奖牌。

六、活动流程

(一)作品征集阶段。按照相关要求,填写《交通运输行业公益广告大赛参赛作品报送表》(见附件1,于20211031前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二)作品展示阶段。作品征集期间,在交通运输部政务微信、微博,《中国交通报》、中国交通新闻网、《中国交通报》微博微信等平台,择优刊登投稿作品,进行宣传展示。

(三)作品评审阶段。11月邀请专家对作品进行初评、终评两轮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公示发布阶段。12月上旬,在交通运输部政务新媒体、《中国交通报》微信公众号公示评审结果,为期一周。按程序审定后,正式向社会公布获奖名单。

(五)宣传展播阶段。12月下旬,举办第三届交通运输行业公益广告大赛发布活动。获奖作品收录进入交通运输行业公益广告库,并在交通运输部政务新媒体、中国交通新闻网、《中国交通报》微信公众号、车、船、机、路、港、站等各类交通运输服务窗口及中央媒体等平台公开展示。

七、投稿方式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统一组织当地报送作品,企事业单位、社会参赛者也可将作品直接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参赛者须将作品报送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和作品U盘储存邮寄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并在邮件外部注明参赛作品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3号楼北门103室,第三届交通运输行业公益广告大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邮编:100011。联系人:蒋濛濛,电话:13911818148

附件:交通运输行业公益广告大赛参赛作品报送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1716

抄送: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


  1.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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