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创建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复核2018-2019年度先进集体的通知》(交办政研函〔2022〕730号)精神和要求,经各推荐单位逐级推荐和评选,并经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形成《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7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向我室新闻宣传处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新闻宣传处 孙丹妮,电话:010-65293243。
附件: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名单
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