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为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加快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力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把握“交通成为中国现代化的开路先锋”使命定位,围绕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破除制约跨区域统筹布局、跨方式一体衔接、跨领域深度融合的制度性障碍,健全制度机制,加快建设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推进一体化融合、安全化提升、数智化升级、绿色化转型,努力打造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有效提升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运行效率、服务保障水平和治理效能,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健全交通运输一体化融合机制
(一)强化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统筹。加强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编制跨部门协同。建立完善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管理制度。强化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与国家发展规划和其他国家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衔接,发挥国土空间规划指导约束作用,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规划与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的全过程衔接。
(二)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建立综合交通运输通道项目建设需求评估和立项决策统筹制度,推动通道并行路线一体规划、统筹设计、协调建设。研究制定存量交通基础设施更新提质增效支持政策。简化公铁立交互跨许可(审查)程序。在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前提下,开展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强化综合交通枢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协同管理,鼓励和支持铁路场站、机场、港口等客货运枢纽拓展综合交通运输服务功能。有序推进区域港口资源整合和港产城融合发展。
(三)促进多式联运高效运行。完善多式联运管理制度。加快推行多式联运“一单制”,实现各运输方式间单证制度、货物分类、信息互联等规则衔接。探索建立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化制度。推进多式联运“一箱制”发展,加强货物装载、运输、安检标准跨方式协同。健全内贸集装箱循环共用系统,加快推动在铁水联运进出口中使用国际标准集装箱,并实现计费规则与国际接轨。制定多式联运数据目录,推动经营主体加强数据交换共享。研究推动铁水联运危险货物品名目录互认、集装箱铁水联运装箱结果互认。建立健全铁路场站与港口堆场共享共用制度和标准。在铁路运力、线路等资源配置方面加大对货运的支持力度,提升重点货运通道能力,健全高铁快运发展支持政策,探索依托城市轨道交通运输邮件快件。优化配置航空客货运时刻资源。
(四)强化综合交通运输运行管理协同。编制国家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加强综合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应急调度。优化规划布局,实现应急物资储备“一张图”。建立应急运输投送力量管理制度。强化维护抢修力量统筹调配。加强交通运输与应急管理、气象、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联动,推进预警信息共享、动态会商研判和高效联动处置。强化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做好大流量下高速公路路网疏堵保畅工作。研究加强全国航道运行监测和协调。加快推进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完善国家海上搜救应急指挥体系,支持地方优化海上搜救机制。
(五)推动交通运输与关联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构建现代化交通运输产业体系。深入推动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健全国家旅游风景道、铁路旅游专列、旅游航道等旅游交通体系政策和标准,鼓励发展定制化旅游运输服务。深入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加快构建交通运输新型用能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服务区经济。
(六)加强区域交通运输互联互通。完善交通运输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城市群交通运输一体化、都市圈交通运输同城化,推动城市群、都市圈交通运输运营管理和服务互联互通。推动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发展。强化旅客联程运输标准规范协调统一和票务信息共享,优化铁路、民航与城市轨道交通安检流程。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与区域中心城市互联互通。
三、强化综合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制度保障
(七)增强运输服务网络韧性。健全多元化、韧性强的国际运输通道体系,推进中欧(亚)班列集结中心建设,健全海运安全保障政策体系。强化综合交通运输保通保畅。推动航运保险发展,拓展保险和再保险业务,提升保赔险国际认可度,提高航运保险承保能力和全球服务水平。推进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研究支持临时仲裁,探索推广海事调解、海事仲裁一站式解纷模式。
(八)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完善交通运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应用。完善交通运输领域灾害天气主动防御措施。优化承运人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衔接。构建现代交通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优化完善交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养护等技术标准,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加强铁路隧道、桥梁等施工安全管理。完善地方审批核准(含联合审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安全监管专业技术支撑力量建设,在具备条件的省份稳妥开展地方铁路建设监管委托执法试点。引导提升铁路运输在危险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中的比例。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提升公路安全韧性水平,研究提高公路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设计使用寿命和防灾抗灾标准。推进危险废物转移数据与危险货物运输数据的共享。健全完善营运车辆智能安全监管制度,落实动态监管责任。健全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以提升海事监管能力为重点构建现代化海事服务保障体系。健全航空安全管控体系。完善邮政业寄递安全管理制度。
(九)以科技创新引领交通运输数智化升级。优化交通运输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加快建设综合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体系。强化智能综合立体交通相关科技任务跨部门协同攻关。加快推动“人工智能+交通运输”发展。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标准体系。研究建立智能航运监管制度。研究制定低空陆空协同、联程联运政策和标准。
(十)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研究完善支持重点地区运输结构调整政策,推进大宗散货和中长距离运输货物“公转铁”、“公转水”。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加快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绿电。强化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监测、评估、预警,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研究推动将民用航空等逐步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研究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项目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交通相关准入标准,研究加强交通工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支持地方在公共出行碳普惠方面先行先试。结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可再生能源集成开发利用。
(十一)提升交通运输普惠共享水平。研究明确铁路、邮政公益性服务范围,优化铁路、邮政公益性业务分类核算办法,推动市场化寄递业务共享使用公共服务网络。健全“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制度规则。完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政策。因地制宜确定公共交通发展模式,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衔接融合。完善适老化无障碍出行服务体系。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促进新老业态协同发展。加强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十二)推动交通运输高水平国际合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统筹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硬联通”和规则标准“软联通”。推动中欧(亚)班列、“丝路海运”、空中丝绸之路、中欧公路直达快运和跨境寄递服务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跨里海国际运输走廊建设,提升国际运输便利化水平。建立船用绿色燃料标准和认证体系。强化货车司机、海员等从业人员海外合法权益维护保障。发挥中国国际可持续交通创新和知识中心等作用,办好全球可持续交通高峰论坛。
四、推进综合交通运输高效能治理
(十三)提升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效能。推动制修订综合交通运输有关法律法规。强化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政策协同。推动收费公路政策优化。研究建立各运输方式标准与综合交通运输标准适应性评估制度。完善综合交通运输重点工作协同推进机制。推广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创新治理模式。完善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制度。常态化推进交通运输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
(十四)完善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制度规则。完善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清理各类隐性壁垒,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善铁路货运价格灵活调整机制。依法依规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推进交通运输监管与执法协同,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完善执法队伍装备配备等政策。推进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工程组织模式,提升养护市场化水平。健全交通运输领域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加强平台企业派单、抽成等算法监管。完善小微型客车租赁制度规则,推进跨区域租赁便利化。推进游艇登记注册和报备便利化。
(十五)积极扩大社会参与。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商会深度参与行业治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行为导引、规则约束等作用。提升“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运行服务质效,做好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新就业群体的思想引导和服务凝聚工作,维护消费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十六)深化综合交通运输投融资改革。优化交通运输领域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方式和结构,支持交通运输一体化融合发展和转型升级。完善跨区域跨流域大通道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研究推进综合交通运输预算统筹管理。研究拓宽地方铁路、普通公路、内河水运等多元化筹资渠道。研究建立与公路养护需求相适应的资金投入机制,研究探索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
(十七)强化综合交通运输数据开放共享。定期更新发布政务数据目录,深入推进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信息数据共享。加强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与国家物流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与协同应用。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授权运营管理制度。完善交通运输领域数据产业发展政策,构建综合交通运输大模型体系。
(十八)加强综合交通运输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新工科建设,支持交通运输领域具备条件的高校探索综合交通运输与智慧物流、低空经济等学科专业建设。构建交通运输新职业体系。实施交通运输英才工程等人才计划,加强战略人才力量建设。强化交通运输国际化人才培养和管理。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新型智库建设。
五、强化组织实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的各领域全过程,明确各项改革任务分工和落实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统筹协调和跟踪评估,确保取得实效。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6年6月30日
(本文有删减)
相关文件解读:《关于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的意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