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浙江“3.27”船碰在建大桥事故抢险救助和调查处理工作先进单位集体及个人的决定

文号:交搜救发〔2008〕108号

文号

交搜救发〔2008〕108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5/2008-00647

公开日期

2008年05月29日

主题词

表彰;“3.27”;事故;先进

机构分类

中国海上搜救中心

主题分类

精神文明

行业分类

水上搜寻救助打捞

公文类型

部文件

  

3月27日凌晨,浙江台州籍货船勤丰128”轮与浙江舟山在建的金塘大桥发生触碰,造成两片总重量超过3000多吨的箱梁塌落并压住肇事船,勤丰128”轮驾驶台严重受损,船上18名船员中14人获救,4人死亡,船舶被困在建大桥桥区水域,严重威胁到大桥安全。
    事故发生后,交通运输部、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事发当日,交通运输部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赶抵现场,并与地方政府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决策、靠前指挥。舟山、宁波、台州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单位、各级海事机构相互协调、紧密配合。全体施救人员共同努力,克服了救助水域潮差大、水流急、作业界面狭窄、材料工艺特殊、技术难度大等实际困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较短时间内,迅速控制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有效防止了二次事故发生。同时,通过主流媒体及时进行客观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赢得了主动。

为表彰在此次事故抢险救助和调查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集体和个人,经研究决定,授予舟山市人民政府等3个单位为事故抢险救助和调查处理先进单位;授予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等14个集体为事故抢险救助和调查处理先进集体;授予虞洁夫等46名同志为事故抢险救助和调查处理先进个人。

各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为榜样,发扬立足本职、奋发有为的优良传统,按照“三个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监管和抢险救助能力,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浙江“3.27”船碰在建大桥事故抢险救助和调查处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1. 浙江“3?27”船碰在建大桥事故抢险救助和调查处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doc
  1. 浙江“3?27”船碰在建大桥事故抢险救助和调查处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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