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奖励2008年在海(水)上搜救行动中贡献突出社会力量的通知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5/2009-00855

公开日期

2009年10月28日

主题词

搜救;贡献;通知

机构分类

中国海上搜救中心

主题分类

其他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其他

  

   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关怀下,在国务院各部委、军队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各级海(水)上搜救机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按照全国海上搜救电视电话会议暨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和2008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的部署及“三精两关键”、“八个最”的工作要求,积极履行“人命救助、环境救助、财产救助”的职责,有效地减少了各类海(水)上险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减轻了海(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水域污染和财产损失,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誉,树立了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

    2008年,社会搜救力量(包含:渔船、事发水域附近过往船舶、企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等)参与海(水)上险情救助的船舶达3913艘,占搜救船舶总数的61.8%,救助遇险人员5149人,占获救人数的54.5%。除专业救助力量外,社会搜救力量已成为海(水)上险情救助的主要辅助力量,在2008年的海(水)搜救行动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鼓励社会搜救力量在保障人命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方面所做出的重大贡献,不断完善“专群结合”的海上搜救机制,根据《财政部、交通部关于印发〈海(水)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465号)文件精神,经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评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2008年中积极参与重特大海(水)上搜救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社会搜救力量进行奖励(名单及奖励资金数额见附件)。

    希望受到奖励的单位和集体继续发扬不畏艰难、救生救难的海(水)上职业风范,积极参与海(水)上搜救工作,为保障海(水)上人命安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8年度荣获奖励社会搜救力量一览表

 

                                            

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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