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武汉市开展内陆开放型综合运输大通道建设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文号:交规划函〔2021〕369号

文号

交规划函〔2021〕369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4/2021-00151

公开日期

2021年08月26日

主题词

综合运输;大通道;建设;交通强国

机构分类

综合规划司

主题分类

专项规划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函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报送〈交通强国建设武汉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相关领域的目标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859号),经研究,主要意见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内陆开放型综合运输大通道建设、全域公交一体化和公交优先发展、多方协同应急物流分级体系构建、车路协同创新应用等方面开展试点(具体要点附后)。请进一步完善试点实施方案,细化试点任务,落实具体举措,明确阶段目标和时间进度,并及时向我部报备。

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协同配合,创造开放包容、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避免出现排他性问题。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力争在通道经济发展、公交换乘优惠政策探索、应急物流保障体系建设、车路协同典型场景应用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四、加强跟踪、总结经验,试点工作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成功经验模式以及出现的值得引起高度关注的重大问题请及时报部。每年12月底前向部报送年度试点工作总结。

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点工作给予指导,在规划编制和实施等工作中加强支持。适时开展跟踪调研、监测评估和经验交流。在试点任务实施完成后组织开展考核、成果认定、宣传推广等工作。

交通运输部 

2021年8月4日

抄送:国家铁路局,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财政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物流协会,部综合规划司、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科技司。 

附件

交通强国建设武汉市试点任务要点

一、内陆开放型综合运输大通道建设

(一)试点单位。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二)试点内容。

加强机场国际国内航线衔接,发展客货中转业务,推进机场扩容升级。建设通江达海水运通道,推进长江、汉江航道整治,发展“江海直达、水水中转、铁水联运、沿江捎带”。建设陆路运输大通道,扩大中欧班列(武汉)服务范围,加快高铁网发展,推动城市圈出行直联直通直达。加强多层次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促进枢纽经济发展。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武汉、鄂州两机场实现运营对接,保税物流功能不断增强,国际货运航线覆盖率明显提升。江海直达千箱级集装箱船队规模不断扩大,逐步实现“江海直达”航线集装箱主力船型班列常态化。中欧班列(武汉)开行质量显著提升,力争打造形成中欧班列地区集结中心。

通过3~5年时间,基本建成内陆开放型综合运输大通道,中欧班列(武汉)发运数量显著提升,铁水联运能力大幅增长。武汉机场、鄂州机场基本实现联动发展,国际及地区旅客吞吐量、货邮吞吐量不断提升,人民满意度显著提高,货物运输效率大幅增强。在通道经济发展、物流枢纽布局、多式联运运营管理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性成果。

二、全域公交一体化和公交优先发展

(一)试点单位。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财政局、武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试点内容。

深入推进公交一体化,创新发展城乡公交、城际公交和多模式公交,推进“站城一体化”建设。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建立多层次、差别化的票价体系,探索推行公交换乘优惠政策。推动中心城区公交场站、公交优先设施建设,修订完善公交企业成本规制实施办法。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公交线网结构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公交站点300米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轨道站点100米公交基本实现全覆盖,多模式公共交通有机衔接初见成效。公交专用车道建设和管理持续完善。公交换乘优惠政策初步形成,基本实现城市公交全市域、全方式、全支付一体化。

通过3~5年时间,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实现城市公交一体化全覆盖,全市域公交一体化水平力争达到国内前列。基本实现多种公交方式有机衔接,主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市域“1小时”、中心城区“45分钟”公交通勤可达率,公共汽电车进场率大幅提升。在公交设施衔接、财政投入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政策成果。

三、多方协同应急物流分级体系构建

(一)试点单位。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武汉物流协会。

(二)试点内容。

全面总结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物流保障经验作法,补齐应急物流发展短板,完善应急物流保障体系。建设应急物流指挥协同平台,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应急物流运力保障、应急物流指挥调度系统。健全应急物流分级响应、应急运力征用补偿、应急物流社会动员机制。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互联共享应急物流指挥协同平台基本建成,应急物流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分级分类应急物资储备设施系统不断健全,承担全市生活必需品、医疗物资供应、物流中转的应急物流运力保障系统基本建立。初步建成应急物流保障体系。

通过3~5年时间,应急物流保障能力和数字化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应急物流基础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应急物流指挥调度体系不断完善,应急物资保障、储备格局全面形成,社会协同应对能力明显改善,应急物流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在应急物流指挥协同平台、分级响应预案、运力征用补偿办法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政策成果。

四、车路协同创新应用

(一)试点单位。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试点内容。

研究布局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扩大开放道路测试范围。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应用,拓展智能公交、自动驾驶出租车、无人物流等应用场景。探索智慧交通产业发展新模式,推动智能车辆、城市智慧交通等关联产业发展。发展车城融合的智慧交通,提升智慧交通监测、应急、决策等服务能力。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完成开发区内不少于100公里开放测试道路智能化改造。自动驾驶出租车、末端无人配送等应用场景逐步落地。开发区内城市云平台、城市基础服务平台等基本建成。

通过3~5年时间,形成累计500公里的智能网联汽车和智能交通测试道路。建成开放道路测试综合管理系统、运营调度系统等,交通数据共享、数据治理、交通仿真等功能实现应用。在智能交通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应用、区域路网协同管理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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