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务管理局:
你局《关于上报交通强国建设长江航务管理局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长航规〔2021〕53号)收悉。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相关领域的目标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859号),经研究,主要意见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内河航运安全管控与应急搜救建设、长江航运多源时空信息智能服务应用、长江干线绿色航道建设及应用、长江干线智慧航道建设及应用、长江三峡河段智能通航、长江干线港口和船舶岸电创新发展等方面开展试点(具体要点附后)。请进一步完善试点实施方案,细化试点任务,落实具体举措,明确阶段目标和时间进度,并及时向部报备。
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协同配合,创造开放包容、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避免出现排他性问题。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力争在应急搜救协同机制建设、船岸物联传输通道建设、绿色航道技术推广应用、长江干线航道演变预测预报管理平台研发、三峡河段航道立体监测网络建设、港口和船舶岸电建设使用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四、加强跟踪、总结经验,试点工作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成功经验模式以及值得研究重视的有关重大问题请及时报部,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部报送年度试点工作总结。
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点工作给予指导,在相关规划、政策制定和实施等工作中加强支持。适时开展跟踪调研、监测评估和经验交流。在试点任务实施完成后组织开展考核、成果认定、宣传推广等工作。
交通运输部
2021年9月6日
附件
交通强国建设长江航务管理局试点任务要点
一、内河航运安全管控与应急搜救建设
(一)试点单位。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海事局。
(二)试点内容。
构建长江航运无线通信网络,建设长江干线航运水上安全监管、应急搜救、公众出行等船岸协同“一张网”。健全海事智慧监管(含海事港航信息化协同监管)和应急搜救协同机制,建设长江海事安全管控与应急搜救系统。探索应用无人机、无人船、智能救生圈等新型搜救装备,研究建立长江干线新型装备配备标准。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在部分区域率先建成覆盖长江航运的无线宽带网络,内河航运安全管控与应急搜救系统船岸协同能力有效提升。海事智慧监管体系和应急搜救体系初步建成。
通过3~5年时间,基本建成长江航运无线通信网络,海事智慧监管协同应用系统有效运行。在长江干线应急搜救装备配备方面形成标准等相关成果。海事智慧监管与应急搜救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海事综合监管和应急搜救效能显著提升。
二、长江航运多源时空信息智能服务应用
(一)试点单位。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通信管理局。
(二)试点内容。
构建北斗应用推广数据基地,在典型水域探索搭建“北斗+5G”的船岸物联传输通道。搭建数据共享应用平台和用户服务平台,开展长江干线“北斗+”数据应用服务。建设基于“北斗+5G”的可视化锚地管理系统,研发并推广应用北斗智能船载终端,推动长江干线船舶北斗智能船载终端全覆盖。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长江干线北斗卫星高精度导航与位置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在监管、测量方面初步实现应用。在典型水域初步实现基于“北斗+5G”的陆海空协同监管指挥,基本完成锚地管理系统建设,智慧锚地初步实现应用。船舶北斗智能船载终端基本完成研发,初步实现应用。
通过3~5年时间,北斗应用推广数据基地基本建成。北斗船舶智能终端功能基本完善,安全信息服务覆盖率达95%以上。船舶调度、信息发布、货物跟踪等能力明显提升,长江智慧航运发展取得显著进展。
三、长江干线绿色航道建设及应用
(一)试点单位。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航道局。
(二)试点内容。
加强长江干线绿色航道建设理论方法研究,以局部地区为依托,构建长江干流生态环境监测评估方法与指标体系。开展智能建造、水下生态环境构建、环保施工工艺等研究,加大生态结构应用、疏浚土生态化综合利用、生态环境监测力度。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绿色航道技术在典型河段工程中初步实现实践应用。绿色航道建设理论方法研究取得积极进展,形成航道工程生态设计指南、绿色施工指南、环保监理指南等相关成果。生态固滩、生态护坡、生态护底等技术得到推广应用,航道疏浚土实现综合利用。
通过3~5年时间,绿色航道技术基本实现推广应用。绿色航道建设理论研究取得明显成效,航道工程建设与生态环保初步实现有机统一。航道建设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生态技术和施工工艺在长江航道全面应用。在绿色航道建设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
四、长江干线智慧航道建设及应用
(一)试点单位。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航道局。
(二)试点内容。
构建全天候、全覆盖、可视化的长江干线航道动态监测体系。深化长江干线水流动态数值模拟技术研究,构建航道大数据系统,研发长江干线航道演变预测预报管理平台。加大智慧航道实践应用力度,打造长江干线智慧航道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长江航道大数据基本实现有效管理,长江电子航道图个性化、定制化服务初步实现全线覆盖。完成长江干线航道演变分析预测预报方案编制,基本建成长江干线智慧航道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航道条件变化趋势初步实现智慧预判。
通过3~5年时间,建成长江航道大数据中心,上线运行长江干线航道演变分析预测预报管理平台,长江干线数字航道各类要素感知能力显著提升。智慧通航系统和智慧航道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在典型区段实现应用。在内河航道维护管理全面协同、公益服务高效便捷、干支联动统筹协调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
五、长江三峡河段智能通航
(一)试点单位。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二)试点内容。
推进智能通航调度和智能安检,完善调度系统功能、升级安检装备及系统。推进智能监测和智能运维,配置自动采集和监测设备,建设船闸运行监测系统,打造全景式信息服务和智能化助航服务。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完成三峡河段航道立体监测网络、一体化动静态电子航道图设计方案研究。完成船闸运行监测设施安装和调试,建成船闸运行监测系统。智能通航框架研究取得有效进展。基于智能通航的过闸船舶北斗终端初步实现全覆盖。
通过3~5年时间,建成三峡河段航道立体监测网络和一体化动静态电子航道图。基本建成三峡通航区域联动调度系统,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能调度、智能监管、智能运维等实现推广应用,三峡河段智能通航水平大幅提升。
六、长江干线港口和船舶岸电创新发展
(一)试点单位。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二)试点内容。
加快建设长江干线港口和船舶岸电设施。完善船舶使用岸电政策。推动提高长江干线港口和船舶岸电使用率。建设长江干线港口和船舶岸电监管信息系统,提升港口和船舶岸电监管、远程监控、在线统计、智能运维等智慧服务水平。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岸电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健全,长江干线省际旅游客船、商品车滚装船、集装箱船和部分干散货船岸电设施建设及改造基本完成。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不断提升。长江干线港口和船舶岸电智慧监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
通过3~5年时间,长江干线港口和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基本实现常态化。在港口和船舶岸电设施建设方面形成成套技术指南和管理实践成果。建成智慧监管服务体系。在内河港口岸电使用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
抄送:长江海事局、长江通信管理局、长江航道局、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部综合规划司、水运局、科技司、海上搜救中心、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