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防城港港口发展更好发挥北部湾国际枢纽港作用的建议收悉。结合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用海以及临时性海洋倾倒区
(一)关于项目围填海用海。自然资源部提出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管严控围填海的决策部署,按照严格管控、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的原则,依法依规保障防城港港的国家重大项目用海需求。
(二)关于临时性海洋倾倒区。生态环境部和自然资源部提出,“十三五”时期,积极支持防城港港口和航道建设,先后批准防城港东西航道等多个疏浚项目向海倾倒;提前调研摸排防城港的倾倒需求,组织选划防城港临时性海洋倾倒区,已完成现场调查监测,正在开展数值模拟和选划报告编制。下一步,将结合正在编制的《全国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和《全国倾倒区规划(2020—2025年)》,在遵循海洋“两空间内部一红线”、国土空间规划和海岸带规划管控要求的基础上,严格海域使用论证,合理选划海洋倾倒区用海。
二、关于将三牙航道扩建工程列入相关“十四五”发展规划
目前,我部已将三牙航道的外海至企沙南作业区段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纳入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正在组织编制北部湾港总体规划。下一步,我部将支持和指导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立足全局、科学求实,深入论证三牙航道的企沙南至渔澫港区段航道能力等级和工程标准,在北部湾港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中,统筹促进高质量发展,支撑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三、关于潭油作业区进港航道一期工程补助资金
我部已对潭油作业区进港航道一期工程出具资金函,同时列入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目前,水运建设后续中央资金渠道尚未明确,我部正积极协调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落实水运建设发展后续资金渠道和保障政策。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资金渠道落实情况,统筹研究该项目资金补助事宜。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电话:010-65293120。
交通运输部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