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集散两用船舶船型系数适用问题的通知

文号:交规划函〔2025〕488号

文号

交规划函〔2025〕488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4/2026-00006

公开日期

2025年07月30日

主题词

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集散两用船

机构分类

综合规划司

主题分类

其他

行业分类

船舶管理

公文类型

部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中国船级社:

为贯彻实施好《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促进航运业健康发展,现就集散两用船船舶类型系数适用问题明确如下:

在计算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时,“集散两用船”的船舶类型系数调整为按散货船系数执行。已下达或已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2025年第一批、第二批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项目清单中,“集散两用船”的船舶类型系数仍适用原规定。

交通运输部

2025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司,中国船东协会,部水运院,部水运局、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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