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支持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的通知》(财建〔2026〕62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铁路局综合司 中国民航局综合司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规划函〔2026〕902号),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近期组织开展了2026年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竞争性评审工作。经过评审,拟纳入第一批支持范围的城市名单如下(按照行政区划排序):
北京;呼和浩特和包头;南京;杭州;合肥和芜湖;烟台;商丘;贵阳。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7日。如有意见,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联系电话: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010-65293103、财政部经济建设司010-68554891;
传 真:010-65293473。
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