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由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有“ 长江航运公安网”(http://www.cjhygaj.gov.cn)下载。
一、工作概述
2015 年在长航局的正确领导下,在长航局办公室、信息部门的直接指导和大力支持下,长江航运公安机关紧密结合长航公安工作实际,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了公开程序的严密规范、公开形式的方便有效,不断提高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公安工作、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15 年,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推进。一年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主动会同机关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
(二)完善工作流程,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长江航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重新修改和完善了《长江航运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长江航运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长江航运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长江航运公安局政府信息考核制度》等,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形式、时限、考核等内容作了进一步充实。
(三)推进政府网站改版,构建服务型网上公安机关。一是在表现风格上做到页面简洁大气,内容安排“简单、实用、重点突出”,充分体现“群众至上”。二是加强“业务整合”和“信息服务”,满足辖区群众对水运交通、治安、出入境、水上消防等业务的法律依据、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受理机构、办理期限知情的需求,力求给群众提供最大的方便。三是坚持打防并举、群防群治的方针,及时将警情研判成果转换为面向公众的治安预警信息。四是畅通渠道,在外网提供“投诉举报”等网络咨询、诉求、监督功能,为群众答疑解惑,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丰富门户网站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一是根据局领导班子变动等情况,调整领导简介、机构设置等栏目,确保信息实效性。二是及时开设新专栏,突出展示公安阶段性热点工作。三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平台和渠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我局未主动公开的警务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五)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更加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在将“长航公安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第一平台的同时,多渠道、多形式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警务信息。一是以“三报一台一社”为宣传主阵地,以打击犯罪、应急处突、队伍建设为重点,密切与各大新闻媒体沟通,加强重要工作和重大战果的宣传。二是以“互联网+”思维开拓新媒体宣传新阵地,开通了长航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制定长航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新媒体宣传工作方案》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长航公安新闻宣传的制度化建设和舆情引导。三是以日常工作为载体,加大在基层的宣传力度。根据长航局部署,2015 年9 月开始,强力推进省际运输船舶旅客乘船实名制工作,工作中,注重对一线旅客、企事业单位和辖区群众的政策宣传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长江航运公安机关主要通过网站、报刊以及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通过网络公开信息情况:2015 年,累计通过长航公安互联网站主动公开警务新闻、警务动态等各类信息500 余条。目前,长江航运公安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下设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等11 类,基本涵盖了预防和打击犯罪,治安、消防、出入境、互联网等公安行政管理、公安队伍管理及便民措施等公安机关涉及民生的主要内容。2015 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计238 条300 余款。通过长航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政务信息近百条。
(二)通过电视、报刊公开信息情况:2015 年,长航公安机关共在各类各级新闻媒体发稿3000 余篇。其中,中央电视台报道8次。在保持较高发稿数量的同时,积极推进一系列具有主动性和创新性的专题新闻策划,宣传质量进一步提高,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针对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专项行动、重大案件、重要演习等重点工作,加强策划、加大报道。巩固“三报一台一社”新闻宣传主阵地,在“长江金盾”专版开通“长江警察故事”新栏目,着力讲好长江公安故事。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宣传纪律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做好“东方之星”处置的宣传工作。中央电视台、《人民公安报》、《中国交通报》等对长航公安救援搜寻工作进行了报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 年,我局未收到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5 年,长江航运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110 指挥中心向社会公开的报警电话共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咨询近千次,内容主要集中在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执法监督、落水求助、寻找亲人等方面,98%为电话咨询,均予以了直接答复。
五、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 年,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 起,维持3起。参与行政诉讼2 起,胜诉2 起。无国家赔偿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出及收费情况
支出:2015 年,长江航运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费用全部在财政拨付的行政办公经费中列支,用于更新、印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以及网站改版等。
收费: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年来,长江航运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群众的期待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有待提高,网络公开的信息及内容有待丰富等。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明确相关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促进工作落实。
(二)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学习、借鉴上级和兄弟单位网站建设经验,逐步完善我局政府网站建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
(三)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对从事具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责任意识,提高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长江航运公安局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