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事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厦门海事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国海事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执法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宗旨,以“加强民主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在继续开展好政务、局务、党务三公开的基础上,按步骤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夯实基础,建章立制,完善体系,成效明显,现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加强领导,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渠道,优化服务机制,按照贵厅统一部署,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上级一系列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全面、有序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相应的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单位、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依法行政重要内容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具体工作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全面梳理,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将信息划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制定并严格实行《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其中明确各单位、部门政府信息上报的工作程序和职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为我局新版政府信息网页建立后,各单位、部门及时、规范填报政府信息奠定了基础。同时,加强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每季度通过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系统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并及时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规范和要求,第一时间予以传达到位,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合规、内容合法。

(三)改版网站,逐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运作
  按照上级的规范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从制度规范入手,抓好落实,实现突破,修订了《厦门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网工作,改版升级了门户网站,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网页栏目内容。同时,为了方便群众行使监督权利,我局还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向社会公开,方便广大群众就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提出咨询,建成了从局机关延伸到基层执法窗口的覆盖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体系,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实事求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我局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一段时间后,就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情况进行汇总和改进,并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进行补充完善。一是提升宣传效能,在公开目录中加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公开力度,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窗口,增强海事法制教育宣传。二是注重信息保密,按照福建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统计信息属于应公开项目,但鉴于统计信息中相关数据涉及保密内容,因此我局未将该部分内容纳入公开范畴。三是有效利用资源,涉及行政处罚和强制结果的内容,我局已通过其他的形式予以公开,无须再通过信息公开网页再次对外公布,仅以链接或提示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信息检索的渠道,避免相关信息的重复录入,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利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网站公开、政府公报公开、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和其他形式公开信息总数1778条,累计(自2009年起)7115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1751条,累计6708条,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累计326条。
  (二)公开的主要类别情况
  海事工作涉及的公开内容主要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以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公开形式以网站公开和其他形式公开为主。按照有关规定,我局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情况均予以公开,定期公示;海事调查报告以事故调查案例汇编的形式对外公开,为保护相对人隐私,隐去相对人具体资料;重大海上事故隐患和重大海事违法事件按照《福建海事局海上事故隐患和海事违法事件督促整改落实与公示办法》予以公开。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厦门海事局外网进行全面改版扩容,按照要求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标识与入口链接,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页,专页中设置了“指南与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意见箱”等二级栏目。在链接、内容、格式上体现了方便管理、方便查阅、统一规范的原则,确保实现功能强、便民化的要求。

2、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以通报和公示的形式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重大海上事故隐患和重大海事违法事件;以海岸电台播发形式公开航行通(警)告信息。同时注重网络宣传作用,对众多栏目重新作了规划调整,整合、优化了原有的政务公开专栏,全面涵盖了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公示等形式新颖和实用性、互动性强的栏目,将与行政相对人密切相关的内容及时在网上公布,加强了海事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3、强化现场公开。长期以来,我局始终把基层执法一线的窗口建设作为加强政风建设、推进和落实海事信息公开的前沿阵地。在政务中心、基层海事局、海事处,行政相对人都可以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触摸屏幕或者办事指南手册及时了解与海事有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法律法规政策。此外,我局还充分利用每年开展安全生产月、中国航海日、环境日等重要活动的机会,加强安全知识“四进”(进渔村、进企业、进工地、进校园)活动,组织人员深入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4、充分发挥新闻宣传渠道作用。重新整修了新闻发布室,主要领导牵头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现代新闻媒介快速、形象、准确以及覆盖范围广的特点,向社会公开我局的职能职责、政务动态、行政执法、公文总结等政府信息。特别是在厦门卫视每两周播放一期《海事之窗》节目,帮助外界进一步认识了解海事,扩大了海事的社会影响力。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累计326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累计数量为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累计数量为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对局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对需公开信息的界定把握不准,影响了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加强海事服务信息和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对重大决策等开展相关的解读,方便公众正确理解海事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
  2、丰富公开载体。进一步加强局政务外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信息公开栏、窗口滚动栏等载体建设;健全基层海事窗口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增强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3、抓好学习培训。按照“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培训工作要求,制定学习规划,有重点、有侧重地加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加强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格式和规范、流程等的学习,采取会议、交流、现场会、调研、督查等形式,提高每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4、加强指导监督。推动局政务中心等示范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工作交流和调查研究。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