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事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深圳海事局门户网站(http://sz.msa.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深圳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2031号海安中心大厦2002室;邮政编码:518032;咨询电话:0755—83797099;电子邮箱:jiatingting@sz.msa.gov.cn)。
  一、概述
  2015年,深圳海事局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紧密结合海事“三化”建设及深圳海事现代化建设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平台建设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充分发挥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
  规范深圳海事局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在《深圳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管理,制定《深圳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须知》,设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信息公开职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规范主动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完善主动公开程序,明晰主动公开内容,制定公开流程,明确信息公开时限。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作用,依托局统一信息发布系统平台,实现信息编制、流转审批电子化及海事内外网同步发布,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

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工作职责主体和信息申请受理、办理、告知等工作程序。
  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力度。深圳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考核分为日常抽查,定期检查。日常抽查主要对各项任务和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定期检查主要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核实。定期检查结合网站季度、年度绩效评估工作开展,考核内容涉及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公开形式的多样性、公开程序的规范性、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等方面,考核结果形成报告定期发布。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2015年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局年度工作重点、交通行业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要点,建立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牵头部门,抓好工作部署,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制定落实措施,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海事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与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深圳海事局公布权力清单的批复》(海政法〔2015〕511 号),我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制定深圳海事局权力清单,内容主要涵盖海事权力事项及工作流程、船舶文书签注与核发、海事行政备案三大部分,共涉及行政权力53项,以网站公告及网站专题栏目形式向社会公开。

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深圳海事局通过门户网站按时公开月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非税收入收缴情况通报,在通报中公开出国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预算执行情况及上缴船舶港务费、港口建设费及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情况。
  三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依托中国政府采购平台,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进行全过程公开。2015年深圳海事局通过网站同步更新项目招投标、采购信息16条。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对工作船码头建设、业务用房工程、执法船交付等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公开。

四是推动公共安全信息公开。加强预警预防信息公开,根据天气状况、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及时收集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广播、微信等服务平台予以发布。每月定期公开海事接警次数、搜救行动次数、搜救时间、救助人次等统计数据。加强公共监管信息公开,通过网站平台及时公开水上交通事故协查书、事故调查处理报告、险情信息等内容。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
  为增强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2015年深圳海事局参加新闻发布会4次,通过电视、书刊杂志回应事件11次,通过门户网站组织开展12期在线访谈、2期网上直播、6期意见征集,2期网上调查活动,受理咨询来信395封,局长信箱来信 18封,投诉举报信16 封,来信回复率皆为100%。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深圳海事局根据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进行在线解读,2015年深圳海事局通过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发布政策解读信息7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深圳市海上休闲旅游船舶船员适任培训及考试政策》、《在前海设立外资海员外派机构相关政策》、《出口危险货物绿色通道政策》、《深圳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个人申办海员证有关事项》、《深圳海事局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和集装箱装箱诚信管理办法》等社会关切热点以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规定、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进行了解读,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增强社会公众的参与度,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二是加强舆情回应。利用网络渠道,首次与各大媒体同步以网络发言人身份通过深圳海事局门户网站“网络发言人”栏目发布行政相对人关注的“1.1”大梅沙海域泳客死亡事件通报情况,主动、及时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为事件妥善处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海事工作。

(四)加强信息载体平台建设,丰富公开形式。
  2015年,深圳海事局健全网站配套系统功能,创新网站服务模式:一是集约化建设网站群,完成6个分支局网站升级,优化网站群用户界面,增设信息公开栏目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力度,新增办事服务窗口,提升服务效率。二是拓展移动智能终端应用服务,优化交互应用界面,扩大信息发布范围,提供“我要了解”、“我要办理”、“我要参与”三大主体服务,页面简洁,操作便利,提升用户体验质量,提供信息检索、个性化订阅、调用通话功能、地理位置定位服务、微博微信分享、离线缓存功能。三是升级微信服务号应用功能,打造“深海资讯”、“深海资讯”、“与您沟通”三大主题频道,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深圳海事局积极扩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通过技术升级提高查询便利化水平。利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整合各类信息平台,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一些重要信息同时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商业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开。2015年,深圳海事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64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242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97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64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433条。公开信息涉及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十二五”发展规划终期评估报告,“十三五”规划进展情况、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人事管理、海事文化、廉政建设等内容。
  结合2015年工作会议及年度重点任务,推出深圳海事局自贸区工作站、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热点专题。
  经统计,2011年至2015年,深圳海事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计14752条。2015年社会公众对深圳海事局门户网站页面浏览量达到405万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深圳海事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公民个人申请1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0件。申请方式中,网络申请1件,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网络申请涉及深圳港西部港区船舶交通流量数据等内容,所需用途为科研探索,已通过邮件形式及时回应行政相对人。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5年,深圳海事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5年,深圳海事局未向行政相对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任何费用。
  六、存在问题
  2015年,深圳海事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不足: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深圳海事局门户网站各栏目基本能够按时更新相关信息,但也存在部分网站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发布量较少等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展。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仍以政府网站为主,未能充分发挥移动智能终端应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快速传播功能。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力度。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提升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加强日常监测,做好月度、季度、年度网站信息督办工作,对日常监测中信息公开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以绩效评估报告的形式予以公布,并做好后期跟进及督促整改工作。
  (二)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
  加强信息内容建设,提升政府网站的影响力和传播力。牢固树立“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着眼于最大程度满足行政相对人获取海事信息的需求,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目录。对行政相对人最现实、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其办理过程予以公开,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平台,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效能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增强社会公众的参与度。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制定解读方案,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通过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做好科学解读。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加强信息载体平台建设。
  统筹运用政府网站、移动智能终端、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作用。完善政府网站运维管理机制,形成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流程具体的工作模式,强化信息资源整合,做好网站绩效评估,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全面、可用、实用、安全的门户网站服务。拓展移动智能终端应用服务,开展二期功能开发和完善,优化操作界面,提供便利实用服务。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定期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知识储备和保密意识。开展网站应用知识培训,提升网站运维管理队伍对政府网站建设发展趋势的认识和专业知识技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