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天津海事局继续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认真贯彻落实部海事局《关于深化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按照我局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中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须知》的规定,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海事行政执法透明度,有效保障相对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稳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天津海事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3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18条,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从公开的渠道和公开的方式统计,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752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数556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数245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491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从通过的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统计,2015年,天津海事局共发布新闻发布会7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5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12篇;微博回应事件数41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申请7件次,其中网络申请6件,信函申请1件;申请答复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3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1件,告知其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3件,上述申请均已按要求按期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通过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的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人员的业务素质,召开1次全局性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和本局工作流程与操作的变化,保障工作及时有效的开展。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天津海事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收费情况
  天津海事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未收费。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职责分工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工作整体部署、依法开展。局办公室归口管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划分为局务信息、政务信息和党务信息三部分,分别由办公室、法规处和机关党委负责。三部门各司其职,具体负责所属分类信息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监督、协调,局机关业务处室、处室办事机构、各分支局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具体化、精细化。
  (二)更新《政务公开指南》
  按照2015年“三化”项目建设目标及推动海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局法规处成立了《政务公开指南》修订小组,根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历次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文件,对其中我局职责权限内的海事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梳理,并结合我局机构设置及业务运行关系,对分支海事局受理、审批等项目重新进行了调整。总体上,新版《政务公开指南》内容更加详尽,结构更加合理,查询更加方便,标准更加统一。《政务公开指南》和便携卡片的更新出版为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提升奠定了基础,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了便利。
  (三)建立权力清单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海事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与规范,我局全面梳理了海事行政管理职权,制定发布了《天津海事局权力清单》,进一步明晰了我局各项执法业务的权力边界,为实现“严格限权、规范执法”提供了制度支撑。
  (四)丰富公开内容
  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主动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根据我局第三方社会满意度调查中相对人对我局海事行政执法工作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深入调查了解,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并通过局外网及时向社会公开。在分支局层面,探索建立公开回访机制,每季度对相对人进行回访,充分保障相对人获得政务信息的权利,提高海事行政执法的透明度;针对近年来行政许可事项变更频繁的问题,及时对政务受理大厅内政务公开资料进行更正和解释,并通过发放公开资料等方式进行了传达,便利行政相对人。
  (五)拓宽公开渠道
  我局在延续传统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基础上,努力加快分支局电子政务建设,推进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实时更新。建立辖区企业QQ群,发布最新政策法规,解答相对人的咨询与问题。开通官方微博和微信,实现海事政务“微”公开。设置电子大屏幕,滚动展示我局的执法业务、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影像资料等。
  (六)以执法督查促信息公开
  为深入了解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提升工作开展效果,局法规处对局属分支机构和处室办事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督查。对个别单位执法人员公示照片部分更新不及时、少数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的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对部分单位因办公地址变迁造成政务公开未同步进行的情况进行督导,限期完善。
  局法规处还组织开展了全局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重点对政务公开、《海事业务流程》等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评议。从各考核组反馈结果来看,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渠道呈现多样化。
  在加强内部督查的基础上,我局注重运用社会外部监督力量,对外公布投诉举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设置意见箱,开通外网“在线咨询”、“ 举报投诉”等形式,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与公众网上交流,取得了较好效果。此外,我局2015年继续通过委托第三方进行关于我局社会满意度的调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大力气进行整改,取得了良好效果,为我局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益帮助。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天津海事局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稳步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还有待加强,公开渠道和形式可逐步拓宽和丰富,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工作入手:
  (一)以分支局机构运行模式调整为契机,明确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落实职责到具体岗位。同时,进一步梳理内部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登记台帐记录,做到及时更新,方便查阅咨询,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权威性。
  (二)强化执法督察,避免重复性问题发生。按照《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评价考核标准》、《海事政务中心外观形象、标志及内部设置标准》要求,加强执法督察的力度和深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行。
  (三)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范围,加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人员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力度,切实增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全面提升海事执法业务水平的基础上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