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海事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9年,辽宁海事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海事中心工作,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和便民、及时、准确的原则,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积极开展回应解读,不断提升海事行政执法公信力、透明度,有效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一)拓宽公开渠道,扎实推进载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作用,按照直属海事系统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深入推进网站改版升级,新增“办事统计”“党内法规”栏目以及咨询答复主题分类,优化“依申请公开”“网上办事”“搜索”功能,便于公众准确获取信息。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信息公开作用,在“辽宁海事”官方微信订阅号推出“以案说法”“事故启示录”等海事监管服务类栏目,以及“谱写交通海事新篇章”“岗位建功新时代”等典型宣传类栏目,讲好辽宁海事故事,传播辽宁海事声音,有效提升了辽宁海事的社会美誉度。“辽宁海事”微信订阅号全年推送新闻信息280余篇,订阅数达2843个。开发微信“即时”民意沟通软件,推进民意代表参与的执法监督平台建设,梳理意见建议19件。

(二)增进互动交流,做好舆情回应与政策解读。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宣传,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工作专题宣传,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自贸区建设”新闻发布会,深化与中央电视台、中国交通报社等主流媒体沟通合作,全面展示辽宁海事在履行职责、保障安全、服务发展等方面所取得的工作成果。围绕“单一窗口”建设、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服务船员举措等决策部署,通过接受访谈、信息推送等方式,强化对政策措施、实施进度、工作成效的解读,引导预期、答疑释惑。全年举办在线访谈3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近20余篇、宣传报道100余篇;开展网上意见征集、在线调查5期,汇集采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三)聚焦热点关切,稳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放管服”改革、权责清单制度要求,全面加强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将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海事安全监管风险数据规范纳入向社会主动公开内容,并在不侵犯港航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前提下,向利益相关方提供风险数据查询服务。发布新版辽宁海事局政务服务指南,及时调整海事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要素,按时主动公开行政处罚、许可结果信息、抽查情况以及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切实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由辽宁海事局负责调查的水上交通事故报告全部公开。持续推进预决算信息、项目招投标及实施信息公开,发布招标(或竞争性磋商、谈判)公告13条、中标(或成交)公告12条,并按月发布工程项目实施进展,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政务活动的知晓率。

(四)开展专题活动,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深化与大连市网信办等部门合作,搭建“辽宁海事局舆情监控指挥平台”,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借助政务公开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海员日、安全生产月、中国航海日、法治宣传日等活动契机,通过设置公示栏、悬挂条幅、媒体发布等形式,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典型事故案例“双进”、商渔船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持续加强对新修订《宪法》《行政诉讼法》《安全生产法》等海事法规、规范性文件宣贯,向社会公众普及水上安全知识,增强水上从业企业和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按照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平台的易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性有待加强,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重点从以下方面做好改进:一是强化网站、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细化规范办事指南,有序推进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推广使用全国海事系统“一网通办”电子政务平台,提供40项网上办理事项、26项网上查询事项。二是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全面启用海事法制管理信息系统信用模块,持续深化抽查信息、信用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三是通过组织参加专题讲座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做好制度的承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