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黑龙江海事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黑龙江海事局管理体系建设,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作业指导书》。2020年度黑龙江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海事中心工作,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和便民、及时、准确的原则,突出海事工作重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业务开展、树立本单位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积极探索政府信息管理,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高海事工作透明度,积极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
(一)不断提升网站信息公开水平
我局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对政府网站的相关要求,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海事局网站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沟通整改,并以交通运输行业政务网站绩效评估为契机,加强网站管理工作力度,最大限度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指标落实到位,保证网站发挥作用。一是细化落实信息发布责任。根据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和交通运输行业政务网站绩效评估指标制定任务分解表,将信息发布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要求各部门及时发布和更新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实现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符合要求。二是确定网站信息发布三级审核程序,落实信息发布、审核相关责任,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不涉及国家秘密。三是推进网站存在问题的整改。对网站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解落实,要求各责任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和时限进行整改,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责任栏目和相关考核要求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相关领域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
一是“政务办理结果公示”栏目信息持续更新,主动公开政务办理结果信息,本年度共公开政务办理结果信息40项,较2019年增加14.29%。
二是新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明确主动公开信息类型,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力度。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条,较2019年有较大提升。
三是新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公示政府信息相关法规制度,并通过社会公众的监督倒逼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
四是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水上安全事故、险情等相关信息,及时发布航行通(警)告信息,保证相关区域涉水活动和航行安全。2020年共发布航行通(警)告信息27项,较2019年增加28.57%。
(三)加强热点回应工作
做好网上留言的收集、处理、反馈工作,通过政务微博和局网站“局长信箱”“咨询投诉”等互动栏目接受群众咨询、投诉、意见和建议,为群众答疑解惑。2020年共回应网站在线咨询投诉15次。网站回应数量较2019年增加6次,。网站信息公开和回应的主要功能发挥更加明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1 | 6 | 2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 | 6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 | -2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网上信息公开缺乏系统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二是信息公开所发挥的作用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海事公开工作的需求;三是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学习领会还不深入。
2021年,黑龙江海事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认真执行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作业指导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程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高龙江海事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