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海事局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海事中心工作以及公众期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海事服务水平,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现将河北海事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机制建设。组织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贯。结合海事工作实际,修订完善质量体系文件,及时更新《河北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河北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具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局建立了各层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本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强化对公开事项的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二)强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结合《河北海事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发布《2020年度河北海事局门户网站维护计划和标准》,进一步明确网站栏目维护责任和标准。采用网络化、信息化手段及时进行监督,通过日提醒、月督导、季度通报的形式,确保门户网站日常维护质量。全年门户网站维护信息2122条,回复网上政务咨询23件次,网站访问量61320人次,开展网上在线访谈14次,开展网上征集调查18次并进行了结果反馈,对10个网站栏目进行了微调修改。2020年5月13日,河北海事局门户网站被评为全国交通运输行业优秀政府网站。河北海事局门户网站评估成绩在直属海事系统排名第三。
(三)强化媒体效能发挥。围绕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制定了《河北海事局2020年新闻宣传重点选题方案》。把握新形势下海事新闻宣传重点,强化媒体效能发挥,围绕疫情期防控、复工复产、服务曹妃甸自贸区、服务雄安新区船员队伍建设、北戴河旅游旺季水上安全保障、煤炭运输等工作的进行专题报道。在春节、国庆中秋、五一小长假等重要节日开展“节日我在岗/港”“假期海上出行小知识”宣传。2020年,外宣发稿总计1927篇,在中央媒体刊发(播)274篇次。其中,人民日报8篇次、新华社11篇次。河北海事新闻在央视一套《新闻联播》栏目播出2次,在央视东方时空等其他栏目播出9次,在河北卫视新闻联播播出11次,在河北省政府新闻办、沿海各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主题新闻发布会4次,在交通报、水运报头版分别发布专题2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2 |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1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0 | 306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 | 0 | 1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 | 0 | 0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2 | 86301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河北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要求,坚强有力推进,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数量还需进一步扩大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1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着重从以下方面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加大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公开)的力度,细化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权威性。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完善配套文件措施,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指导各分支机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建设。对照新形势、新要求,理顺工作职责,加强对信息公开队伍的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