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海事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0年,辽宁海事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海事中心工作,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和便民、及时、准确的原则,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积极开展回应解读,不断提升海事行政执法公信力、透明度,有效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一)拓宽公开渠道,扎实推进载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作用,按照直属海事系统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新增安检信息数据在线查询服务,优化站点导航、公共服务、依申请公开等56项功能,便于公众更加精准、便捷获取信息。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信息公开作用,在官方政务微信加推“海运危险货物大讲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果展”“心说”等栏目,充分展示辽宁海事振兴发展的良好态势。“辽宁海事”微信订阅号全年推送新闻信息515篇,订阅数达5292个。推进民意代表参与的执法监督平台建设,举行7次民意代表会谈、568次网络问卷采集调查。

(二)增进互动交流,做好舆情回应与政策解读。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工作、重大活动专题宣传,召开“发挥海事专业优势,服务辽宁振兴发展”新闻发布会,与中国交通报、中国水运报签订合作协议,集中宣传辽宁海事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战略实施、民生保障等方面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教育培训机构开展船员线上培训的指导意见,解决疫情期间船员培训问题。围绕政务服务便利化、疫情防控、船员服务等决策部署,通过接受访谈、政策解读、咨询答复等方式增进政民互动交流,积极引导预期、答疑释惑。全年答复船员咨询1.7万件次,举办在线访谈5 次,对《辽宁海事局船舶安全检查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6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开展网上意见征集、在线调查7期,汇集采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三)聚焦热点关切,稳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海事行政执法领域,在海事系统内率先出台船舶安检信息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工作程序、频次要求,明确公开结果反馈处理流程,便于港航企事业单位第一时间获取所属船舶的安检信息。建立统计管理制度,明确统一对外发布主体,进一步从制度层面对海事业务统计资料的引用和公布予以规范和强化,为公众提供真实、准确、及时的统计信息。发布《辽宁海事局政务服务指南(2020)》,及时调整办事指南要求,将行政处罚、许可结果信息及抽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持续推进预决算信息、项目招投标及实施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项目、依据和标准。

(四)开展专题活动,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深化与大连市网信办等部门合作,依托辽宁海事局舆情监控指挥平台,着重提升舆情检测、研判和应对能力,牢牢把握网络舆情监控的主动权。借助政务公开日、世界海员日、国际减灾日、中国航海日等契机,通过悬挂条幅、发布报告、信息推送等形式,深入开展海事服务零距离、安全宣传“五进”、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活动。持续加强对《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制度管理办法》等海事法规、规范性文件宣贯,向社会公众普及水上安全知识,增强水上从业企业和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837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69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0

2

行政强制

7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

9377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1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1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按照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便捷公众获取信息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力度有待提升,公开不及时的问题偶有发生,网站平台操作熟练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重点从以下方面做好改进:一是加快网站、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一网通办”电子政务平台,有序推进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二是聚焦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让海事政府信息“看得见、找得到”。三是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深入学习宣贯相关规章制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