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天津海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稳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照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现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天津海事局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大厅公示栏、微博、微信等有效途径共计对外公开信息53663条。

2020年天津海事局新制修订海事规范性文件2部,分别为《天津港内船舶船员考试和发证办法》和《天津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均已通过天津海事局网站对外公开发布。

2020年,天津海事局事权范围内共包括行政许可事项19项,相较2019年无变化;事权范围内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主要为行政确认、行政备案及其他类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共包括31项,相较2019年减少1项“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2020年行政处罚项目包括违反安全营运管理秩序、违反船舶、海上设施检验和登记管理秩序、违反船员管理秩序、违反航行、停泊和作业管理秩序、违反危险货物载运安全监督管理秩序、违反海难救助管理秩序、违反海上打捞管理秩序、违反海上船舶污染沿海水域环境管理秩序、违反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秩序和其他违法行为等10项,与上年度相比无增减。2020全局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63件。2020年行政强制项目包括沉船沉物强制打捞清除、强制清污、扣押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及运输工具、查封扣押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等4项,与上年度相比无增减。2020年全局未作出行政强制。

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1项,较上一年无变化。

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42项,采购总金额1310.96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天津海事局共计收到1起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申请人为自然人提出,按照局体系文件程序办理,将内容向申请人予以公开,无结转至下一年度办理的情况。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天津海事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0

532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1

减1

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0

363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2

1310.9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具体工作举措

(一)政府信息公开履职风险管控进一步细化。按照局重大风险管控要求,按季度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违法违规履职风险,汇总本局及系统内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负面事件以及上级就该风险领域工作部署和专项整治活动。及时评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履职风险的防控效果,总结执行过程中的困难、障碍及经验做法。为预案的有效修改完善提供依据和支撑。

(二)支持基层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利用现场调研、培训、集中办公等形式,加强对分支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着力发现、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增强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把公开工作与海事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信息公开成为规范有序的常态工作。

(三)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栏目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栏目的建设和载体的使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细化完善操作流程,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服务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