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江航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由长江航务管理局编制。内容包括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长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长航局)门户网站(http://cjhy.mot.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长航局办公室,电话:027-8276719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长航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交通运输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六稳”“六保”政策信息、优化营商环境信息、突发事件应对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有力促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助力交通强国建设。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扎实做好主动公开。

出台了《长航局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指导局系统执法单位及时公布权责清单,逐一厘清行政职权以及对应的责任事项。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机构改革和职能职责变化,及时调整完善事项清单,规范执法行为,实现以单定责、照单履责、按单问责,防止权力任性滥用,优化营商环境。

进一步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改发布《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0年)》,充分体现了“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按照目录,2020年,长航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5585条(不含新闻类信息)。其中长航局制发规范性文件1条、政策解读10次;发布长航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11次;发布长航局本级各类政务公告225条;发布投标公告公示146条;发布水位公告733条、气象服务724条、航道公告1225条、安全预警772条、长江主要港口水情390条、维护水深114条、三峡通航信息112条、三峡调度计划1005条,发布长江航运景气指数4条、长江运价指数33条、长江商品汽车滚装运输综合运价指数23条,发布辖区安全、通航形势分析54条,各类船舶、船员业务数据统计3条。

(二)及时准确公开疫情防控应急信息,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

从严从实做好联防联控工作。会同湖北、重庆港航管理部门及时公布并实施了长江干线省际客运、载货汽车滚装运输停航措施,防止疫情在水上扩散。第一时间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水路运输保障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防止疫情通过湖北省、武汉市港口和运输船舶向外输出。

制定发布并组织实施疫情防控特别服务举措。对长江干线省际客船、长江水系液货危险品船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可暂不换证,证书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对海事管理机构、船舶检验机构签(核)发的船舶、船员、船公司等相关证书,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且无法按期办理年检、审核或者换发的,可予延期办理,并不予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组织长江海事管理部门出台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服务举措、三峡通航管理部门出台“服务港航企业十条措施”,从海事业务网上申报办理、优化过闸安检流程、优先安排引航、船舶物资补给服务等方面,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和行业通告,服务行业疫情防控,保障重点物资船舶“走得快,走得好”,确保疫情防控、生产生活等重点物资运输畅通。

积极服务企业克服困难复工复产。开展了新冠疫情对长江航运的影响及对策研究,提出7项对策建议,并落实到服务港航企业政策中。收集梳理港航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诉求,及时回应企业关切,多渠道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推动国家出台关于进一步关于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等一系列税费、金融方面的优惠政策。组织长江海事局开展“春风行动”,实施海事政务服务、税费减免落实、优化船员培训考试等方面工作举措,帮助船员和航运企业复工复产复能;组织江苏海事部门出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八项工作措施,支持涉水工程、船舶修造企业、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渡船等领域复工复产。为企业发声,协调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的问题,例如港航企业对接金融机构集中办理应对疫情贷款,分类指导港口企业落实复工审批流程、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增强企业复工复产信心。

继续认真做好水文信息发布。密切跟踪航道水情,每日发布航道动态;协调水库调度部门优化调度,在春运和疫情防控期间增加三峡水库下泄流量,每周发布溪洛渡、向家坝、三峡、葛洲坝四库7天水情调度信息。及时公布船舶和船闸相关数据,发布桥梁净空尺度参数、航道与船闸养护计划、三峡坝区通航形势等信息。

(三)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认真落实国务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交通运输部关于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主动公开和调查处理信息主动公开的要求,在较大、重大事故发生后及事故调查结束前,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及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持续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透明度。

平稳有序完成运政许可系统过渡切换。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2020年8月1日起,长江水系省际液货危险品运输和长江干线省级客运许可正式切换至交通运输部行政许可统一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

按时完成行政许可结果公开。长江水系省际客船和散装液货危险品船经营许可、专用航标许可等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在局外网公开结果,全年共完成60余项运政许可结果和100余项专用航标许可决定公开。

(五)进一步提高运输市场信息公开质量。

及时发布长江航运运输价格指数信息。长江航运价格统计调查纳入国家统计调查范围后,组织开展了一期统计调查人员培训,制定了《长江航运价格统计调查内部数据质量管控制度》(试行),每月按制度要求组织编制并进行会审长江干散货运价指数和长江集装箱运价指数,进一步提升价格统计调查工作质量。

及时公开市场监督检查信息。按照年初“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计划,分2次对4个省市1家客运企业、15家液货危险品运输企业进行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62个,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在网上公开,督促其整改落实。分季度通报了2020年长江干线省际客船、水系省际危险品船运输经营人诚信监测信息,共通报失信行为769起。

(六)建立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好差评”工作制度。

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好差评”等工作制度的建立、运行等工作。积极向辖区港航企业、管理相对人推广许可事项办理平台,实现长航局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线上办理。建立了业务事项受理后的“好差评”评价系统,引导申请人完成评价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进一步调整完善网络“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设置接收提醒,第一时间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并核实所申请公开事项信息。落实长航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职责,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流程,认真办理并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政务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2020年,通过网络平台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在5日内向申请人进行了回复。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长航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

数量

本年新公开

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1

16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1

1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7

248301

五、接到的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1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1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需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需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长航局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实效,公开质量和工作水平明显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社会评议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建立。

下一步,长航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积极服务长江干线沿江经济社会发展。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长江航务管理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