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下称《办法》)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复议诉讼情况、收费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www.mot.gov.cn/zfxxgk)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政编码:100736;咨询电话:010—65292601;电子邮箱:jtysbzfxxgk@mot.gov.cn)。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交通运输部贯彻实施《条例》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建设廉政交通运输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交通运输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交通运输部门,更好践行“三个服务”的关键环节。交通运输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在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定组建交通运输部。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日常工作由部办公厅承担。机关各司局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交通运输部专门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电话和接待场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的咨询,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同时,向社会公开了投诉、申请复议等救济途径。
(二)深入动员部署
2008年4月14日,交通运输部召开全国交通运输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对实施《条例》、推进政府交通运输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议明确了政府交通运输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交通运输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重点加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行依申请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试点工作,从部机关司局、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部直属海事机构和中心城市交通主管部门中选择了7个单位进行试点。
(三)制定规章制度
根据《条例》精神,结合交通运输部和行业实际,先后制定实施了以下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
2.《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3.《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4.《关于做好部机关政府交通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5.《交通运输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评议考核办法》;
6.《交通运输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导意见》。
(四)开通信息公开网站专栏
交通运输部在部政府网站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于2008年5月1日正式运行。该专栏界面友好,功能齐全,为用户提供了全文检索、标题检索、索引号检索、主题分类检索、发布机构检索、文号检索、发文日期检索等检索方式,便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提供了中国民用航空局和国家邮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相关链接。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是发布政府交通运输信息的主要渠道。
(五)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为指导地方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帮助交通运输部门干部职工深刻理解《条例》和《办法》,组织编写了《交通运输政府信息公开实用读本》。该书结合交通运输部门的管理职责和行业特点,对交通运输部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公开内容、公开程序、保密审查、申请公开、监督保障等作了详尽解读,并收集整理了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有关部门及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部门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国家信息公开的法律等,全书共40多万字。该书于2008年11月正式出版发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对2008年5月1日以后生成的政府交通运输信息,能够公开的实行即时公开;对此前产生的政府交通运输信息,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进行清理,对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期分批进行公开。
2008年5月1日—12月31日,通过交通运输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85条。按照主题分类,机构职能类33条,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类8条,规划及相关政策类10条,标准规范类9条,行政许可类1条,交通规费类1条,监督检查类8条,应急管理类4条,人事管理类24条,行业文明建设类19条,廉政制度建设类1条,其他类信息71条。
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5月1日—12月31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当面申请4件,占40%;以信函形式申请5件,占50%;以传真形式申请1件,占10%。
申请内容涉及公路规划、规费征收、运输管理、评先评优等方面。其中,为解决个人问题提出申请的6件,占60%;因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的2件,占20%;因对现行有关政策有异议而提出申请的2件,占总数的20%。
上述申请已全部在法定答复期限内办理完结并书面答复完毕。其中,“同意公开”的2件,占20%;“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10%;“不同意公开”的7件,占70%。
在7件“不同意公开”答复中,有1件是“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占10%;有2件是“信息不存在”,占20%;有2件是“非本部门掌握的信息”,占20%;有2件是“申请不规范或内容不明确”,占20%。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8年5月1日—12月31日,交通运输部行政复议办公室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因超过时限按规定不予以受理。
五、收费情况
由于国家有关部门没有出台具体的收费标准规定,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没有收费。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成绩,但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相比还有差距,公开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开展政府交通运输信息公开规章制度体系研究,制订相关规章制度,完善政府交通运输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二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事项的公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进一步推进网上办事,以信息公开推进便民服务。
三是加强协调和监督。建立协调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考核手段,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稳步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