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办安监〔2018〕100号)的要求,为了解掌握农村公路、扶贫公路建设质量情况,促进农村公路、扶贫公路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建成质量耐久、工程耐用、安全可靠的农村公路、扶贫公路基础设施,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扶贫公路建设质量安全检测志愿帮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打赢三年脱贫攻坚战为目标,依靠快速低成本检测方式,针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关键指标,发现质量安全突出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志愿帮扶工作坚持自愿报名、义务参与、统筹安排、不搞摊派的原则,检测单位应信守承诺,科学检测,保障数据真实,检测数据作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的参考,不以此检测数据评定工程。
二、检测任务及依据
(一)检测项目。
在建农村公路、扶贫公路工程项目。每个检测机构负责2个县的检测任务,每个县最少抽2个项目,合计里程不少于20公里,以乡道、村道工程项目为主。
(二)检测指标、检测频率及方法。
1.路基工程:压实度,采用挖坑灌砂法检测,每公里随机检测1个点,1个项目最多抽3个点。
2.路面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压实度和厚度,采用钻芯法检测,水泥混凝土路面弯拉强度和厚度,采用钻芯劈裂法检测,每公里随机检测1个点,1个项目最多抽3个点。
3.桥梁隧道工程:混凝土强度,采用回弹法检测,每个桥梁结构物选择2个构件,每个构件随机检测3处测区;每个隧道衬砌工程随机检测5处测区。
4.交通设施:波形梁钢护栏横梁中心高度、混凝土护栏强度(采用回弹法检测),每公里单侧随机抽测5处。
(三)检测依据。
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地方发布的相关标准,《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0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F80/1—2017)等。
三、组织安排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质量安全检测志愿帮扶工作,具体工作可由省级质量监督机构或公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配合。
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含专项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可自愿向注册地或工作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名,并承诺提供真实可靠的检测数据,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资格能力进行审核,统筹安排检测任务。原则上检测机构不得在已承担检测任务的项目开展志愿帮扶工作。
检测机构按照要求开展检测,2018年10月20日前,将检测数据汇总表(见附件1)和分析报告(见附件2)报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应做好配合工作。
四、保障措施
检测工作严格落实自愿免费原则,严禁硬性摊派和变相收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对参加志愿帮扶、工作认真、数据翔实的检测机构应予通报表扬和信用评价奖励,部会同有关协会做好检测机构信用记录。
联系人:桂志敬;电话:(010)65292788
邮 箱:gongluchu@mot.gov.cn;传真:(010)65292776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