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第二届“最美公路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文号:交公路函〔2023〕451号

文号

交公路函〔2023〕451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7/2023-00053

公开日期

2023年09月01日

主题词

最美公路人;推选宣传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精神文明

行业分类

公路建设

公文类型

部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局、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新时代交通精神,激励广大公路人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积极投身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实践,书写好交通强国建设公路篇,努力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第二届“最美公路人”推选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好公路故事,展示中国式现代化开路先锋的良好风采,寻找、挖掘公路交通行业“最美”典型,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二、组织方式

推选宣传活动由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主办,由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公路局,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中国公路学会,中国交通报社组成活动组委会,负责统筹活动的组织开展,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公路学会。

三、推选范围、标准和方式

(一)推选范围。

本次推选宣传活动面向全国公路交通行业一线干部职工,最终将推选出100名“最美公路人”。推荐对象须从事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一线工作,包括农村公路各级“路长”,个人或团队均可以作为推荐对象,其中团队应以班组、工作室、服务队等基层劳动管理组织为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二)推选标准。

推荐对象应符合如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勇于担当作为,不折不扣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

2.工作作风优良。热爱公路交通事业,勤奋好学、精通业务,任劳任怨、脚踏实地,能够立足本职工作默默奉献,不计个人名利得失,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3.人物事迹突出。为推动公路交通事业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或有重大表现;在公路改革发展实践中,勤于思考、善于创新,能够经受急难险重任务考验,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4.示范作用明显。具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能够以实际行动展现公路人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真正代表公路行业良好形象;在行业内外具有较大影响,无负面舆情,能够切实感动身边群众,激励和带动广大公路人担当作为,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贡献力量。

(三)推选方式。

1.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级总工会共同组织开展本地区的推荐工作。按照推选范围和标准认真遴选后,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每个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最多可推荐10个候选人,其中至少包含一名农村公路“路长”。

2.相关中央企业负责统筹本单位的推荐工作。按照推选范围和标准认真遴选后,将推荐的候选人材料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每个相关中央企业最多可推荐5个候选人。

3.有关部属单位、有关全国性社会团体负责本单位的推荐工作。按照推选范围和标准认真遴选后,将推荐的候选人材料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每个单位最多可推荐2个候选人。

四、活动安排

推选宣传活动从2023年8月开始,至2024年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行业广泛推荐阶段。

2023年8~9月,各单位根据活动要求宣传发动、广泛遴选,按照有关标准确定候选人。于9月2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推荐表邮寄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二)初选阶段。

2023年10月,组织行业内外专家从推荐人选中,推选出200名入围人选,并在交通运输部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上进行集中展示。

(三)终评阶段。

2023年10~11月,组织网络投票,并经专家评议,遴选出100名“最美公路人”。

(四)发布和宣传阶段。

2023年12月~2024年2月,按程序审定后,正式向社会发布第二届“最美公路人”名单,举行主题发布会,并通过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特别优秀的人选,优先作为省级“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劳动模范,以及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感动交通年度人物”及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全国总工会“最美职工”推荐对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推选宣传活动对提升行业软实力、树立公路好形象、推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工作落实。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承担起牵头责任,主动对接同级总工会,共同发动本地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工会组织等,积极参与推选宣传活动。

(二)完善长效机制。要将学习先进事迹、弘扬交通精神、培育行业新风贯穿活动始终,完善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发力打造“最美公路人”品牌,持续提升公路交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出行的能力水平。

(三)注重宣传引领。充分发挥推选宣传活动的宣传引领作用,认真梳理典型事迹,深入挖掘精神内涵,有效组织宣传报道,引导公路行业干部职工发现最美、展现最美、学习最美、争做最美。

(四)严格推选程序。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严格遵守推选标准和流程,保障相关工作组织依法合规,统筹推进,确保推选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推荐单位要对所推选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其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联系方式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陈露、李贝贝,电话:010-84990709、84990788;交通运输部公路局李泽卿,电话:010-65292780;中华全国总工会海员建设工会张杰,电话:010-68591454。

推荐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欣大厦A座5层,邮编:100101(请注明“最美公路人”活动组委会收),联系人:陈露,电话:010-84990709,电子邮箱:zmglr@chinahighway.com。

附件:1.“最美公路人”(个人)推荐表

      2.“最美公路人”(团队)推荐表

      3.“最美公路人”推荐名单信息汇总表

      4.“最美公路人”申报须知

交通运输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23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1. 附件1:“最美公路人”(个人)推荐表.docx

  2. 附件2:“最美公路人”(团队)推荐表.docx

  3. 附件3:“最美公路人”推荐名单信息汇总表.docx

  4. 附件4:“最美公路人”申报须知.docx
  1. 附件1:“最美公路人”(个人)推荐表.docx
  2. 附件2:“最美公路人”(团队)推荐表.docx
  3. 附件3:“最美公路人”推荐名单信息汇总表.docx
  4. 附件4:“最美公路人”申报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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