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邮政局办公室,部属各单位,共青团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委员会,全国港口共青团工作指导和推进委员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鼓励引导交通运输行业广大青年职工在建设交通强国新征程中做好表率、当好先行,根据《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统一安排,经交通运输部同意,决定开展2017—2018年度交通运输行业全国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集体须符合《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且于2017年9月30日前获全国青年文明号命名或最近一届省级青年文明号命名、复核认定。
(二)集体须自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网络报备工作截止日期(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网络报备工作截止日期(2017年9月30日)止,完成网络报备,并通过审核成为“创建集体”,方可获得参评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资格。未完成报备工作并通过审核的集体,原则上不予推报。
(三)科学确定全国青年文明号的组成结构,原则上推报集体中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占比约为40%。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评选过程的规范性和严肃性,鼓励采用竞争性办法差额遴选推报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以青年为创建主体,集体建制保持稳定,包括班组、车间、场站、科室等。总人数在6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有一名不超过40周岁的集体负责人担任号长,号长一般为该集体行政、业务等中心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中国国籍人员占集体人数60%以上,号长为中国国籍。
(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心工作业绩在行业同类集体中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充分体现“两路”精神和新时代交通精神,体现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奋斗精神,将非凡英雄精神体现在平凡工作岗位上,展现了新时代交通人良好的精神面貌,具有较高的行业认可度和社会美誉度。
(三)青年积极参与创建工作,载体有形,氛围浓厚,在提升青年素质、促进青年全面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四)团组织健全,团干部、团员能够发挥带头作用。团组织自身工作活跃,积极参与交通运输行业的重点工作。
(五)在2017—2018年期间,集体曾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或集体、集体成员有违法违纪的,不得推报。
三、名额分配
(一)以《关于评选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通知》(中青联发〔2018〕6号)中确定的交通运输行业(含快递)的名额基数为基础,确定本届交通运输行业全国青年文明号推报集体的分配名额。
(二)为提高评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报送1个备选集体,备选集体同样应符合评选原则和评选标准。
四、有关要求
(一)完成网上推报。集体(包括推报集体、备选集体,下同)须按照本通知要求,在完成自评工作后,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提交纸质材料时,须同步完成“青年文明号网络办公协同系统”的“申评材料”的填报。
(二)坚持好中选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核、认真遴选,确保推报的集体好中选优。要通过查阅台账、实地考察、征询意见等途径,全面了解集体工作业绩、日常创建、社会评价、团建工作等情况,积极采用差额推优、公开竞争等评选机制。各单位报部后,部将对集体名单进行公示。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单位须于2019年1月23日(星期三)前,将推报名单汇总表(附件3)、推报工作报告、集体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集体材料(2000字以内,另附反映创建工作照片2—3张)报部(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照片电子版)。推报名单汇总表中应对推报集体、备选集体分别进行排序,并加盖各单位部门公章。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双面打印,不得过度包装。
(四)注重推报质量。各单位要加强对推报工作的质量管理和进度把控,确保各项申报材料规范、完整,按时报送。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推报工作的视同放弃。各单位推报工作完成后,不得调换集体。如推报集体不符合标准,部将直接从备选集体中递补。
(五)严肃工作纪律。交通运输行业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评选工作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变相收费。
联系人: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 梁译尹 苏田田,
电 话:010-65293460,65292523(传真),
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
邮 编:100736,
邮 箱:jtbwmb@mot.gov.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