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事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现公布深圳海事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深圳海事局机关各部门、基层各单位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深圳海事局门户网站(http://sz.msa.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深圳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2031号海安中心大厦2002室;邮政编码:518032;咨询电话:0755-83797087;电子邮箱:jiatingting@sz.msa.gov.cn)。

一、概述

2016年,深圳海事局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国务院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深圳海事局年度重点任务部署,立足海事"三化"建设及深圳海事现代化建设实际,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职能,强化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充分发挥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作用,迅速回应社会关切,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海事服务。

(一)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

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有效落实管理机制和责任机制。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及交通运输行业政府网站绩效评估要求,全面清理网站"信息不更新、发布不准确、互动不回应、服务不实用"等"四不"问题,对长期无信息公开的栏目坚决予以关闭,对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况以日常监测报告的形式予以通报,对互动回应不及时的情况开展专项督办,确保问题及早发现,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联动机制。着力增强海事门户网站与地方政府网站、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电台、报刊等媒体间的工作联动,主动面向各大传播媒介发布海事信息,增强信息传播效果,扩大信息传输渠道,宣传海事形象,让社会更加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海事,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同时,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局内主管部门与职能部门间的沟通交流,有效运行网站管理须知文件,适时做好提醒和督办工作,及时协助解决网站运维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举全局之力共同做好深圳海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门户网站日常信息更新工作有序开展,各类互动栏目有序运行。

三是切实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增强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网站安全检查常态化机制,从日常管理、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安全检查等方面做好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我局共开展3次网站安全测评,专门配置了专用的网站应用防火墙(WAF)、入侵检测系统(IPS)、防火墙(Firewall)和堡垒机。定期使用专用的杀毒程序对网站进行扫描检测,每天安排专人对网络安全防护设备的日志和报警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确保对网站可能发生的页面篡改、数据泄露或网页挂马等安全事件能够及时响应。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 8号)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办办函〔2016〕505号)要求,结合交通运输行业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要点,从我局年度重点任务出发,制订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部门,统筹谋划,科学部署,细化工作任务,制定落实措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稳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在依法加强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优化资源服务共享,稳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推动建立深圳海事局数据资源清单,制定数据开放计划,落实数据开放和维护责任,推进数据资源汇聚和集中开放,出台数据开放共享标准,围绕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服务广大船员、提高海事船舶监管能力等服务需求,优先推动公共服务、海事监管、民生保障相关领域的政府数据面向社会开放,并提供配套的数据下载功能。建立政民互动的大数据采集共享机制,编制深圳海事局数据资源公开目录,通过网站数据共享模式,支持鼓励行政相对人充分使用数据资源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图1:深圳海事局门户网站数据共享栏目页面

二是持续优化行政办事服务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办事指南,建立要素式管理模式,对海事政务办理项目进行逐项梳理,重点核查包括办事事项名称、办理方式、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程序、受理部门、办理地点、办理时限、办理时间、联系电话、申请表和示范文本等在内的各类关键要素信息公开情况,对未明确材料提交份数及格式、是否需要签字(盖章)的项目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内容,确保各项业务办理要求清晰明了,信息公开内容权威准确,公众办事更加便捷。全面落实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授权行政审批项目办结时限平均缩短超过50%。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综合平台,推广使用政务微信平台,拓宽政务服务咨询办理渠道,行政审批网上申报率达到98%。从便利用户的角度出发扩充网上政务大厅办事功能,配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载客货电子申报系统和船舶防污染管理电子申报系统的全面启用,新增门户网站海事业务"网上申办"链接,实现一键转入各项业务办理界面,为用户免去多次查找登陆的繁杂程序。增强网站使用的用户友好性能,强化社会监督,在原有的"许可公示"界面新增"办结时间"模块,便于行政相对人实时查看业务审批状态,监督业务办理时限,使海事政务办理更加公开、透明、高效。继续完善"便民查询"模块功能,新增客运码头信息及航运班期检索,为便利群众水上出行提供便利。

图2:深圳海事局门户网站政务大厅页面

三是有序推进水上交通事故信息公开。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水上安全事故"栏目面向社会公开我局负责调查并于2016年结案的2起水上重大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全年共通过门户网站"水上交通事故处置救援"栏目公开人员救助、船舶遇险、油污清理等事故处置救援信息18条。有效运用互联网受众广、传播快等功能,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水上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协查书,开展政民协作行动,加快肇事逃逸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是持续推进船员服务信息公开。本着服务船员、保障广大船员权益的宗旨,我局在门户网站新建"深圳海事船员服务专题"栏目,全面梳理船员服务类信息,从船员培训、船员考试 、船员体检、船员注册、船员外派等方面进行信息资源分类聚合,为公众提供辖区船员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培训计划、船员考试中心介绍、船员考试科目、船员考试计划、船员考试成绩、船员体检机构、体检项目、体检要求、船员注册、变更、延续或注销申请指南等实用性信息浏览及查询服务,及时发布各类通知公告,为船员提供一个政策学习、网上办事、成绩查询的综合性平台。同时,为有效解决船员在业务办理、船考试就业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我局还分类梳理编制了常见咨询问题数据库,船员可根据自身需要快速检索相关问题,了解相关信息,有效节约了时间成本,提升了办事效率。

图3:深圳海事局门户网站船员服务专题页面

五是按要求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按时公开月度"三公"经费(出国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支出情况及港口建设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等非税收入收缴情况通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继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依托中国政府采购平台,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进行全过程公开;2016年累计通过网站同步更新项目招投标、采购信息22条。推进工程建设、业务系统项目信息公开,按要求对深圳港口经营人代收港口建设费第三方数据稽核、深圳VTS运行质量管理系统、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南山海事处业务用房建设工程等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予以公开,增强政府采购及项目建设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七是深入推动公共安全信息公开。加强预警信息公开,及时收集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利用网站、广播、微信等服务平台推送发布,及时提醒社会公众关注水上交通安全;定期公开港口生产情况及辖区安全形势分析,公开辖区货物、集装箱吞吐量、旅客吞吐量、船舶运载危险货物量、船舶进出港数量、辖区水上交通事故量、海事接警次数、搜救行动次数、搜救时间、救助人次等统计数据;加强水上水下活动安全监管,推动辖区船舶动态及水上水下活动信息公开,全年共通过门户网站"动态信息"栏目发布水上水下活动信息30条,航行通告96条,航行警告32条。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

为增强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响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2016年共参加新闻发布会4场,开展17期在线访谈、2期网上直播、12期意见征集,1期网上调查活动,通过门户网站受理咨询来信312封、举报投诉信25封,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2016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1条,及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进行在线解读,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发布政策解读信息9条,对包括集装箱重量验证、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港口建设费征收政策等在内的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进行全面、细致的解读,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出台背景及实施要求,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增强社会公众的参与度,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四)加强信息载体平台建设,丰富公开形式

2016年,在充分利用和健全门户网站平台的基础上,加强手机移动终端应用服务,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应用传播政府网站内容,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海事信息。同时,适时推出"深海"女子开箱队、深圳VTS业务微信平台,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更好地满足广大用户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深圳海事局积极扩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地方政府网站、商业网站、广播、电视以及报刊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深圳海事局各部门(单位)累计通过门户网站、分支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137条,其中公开新闻动态、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基础信息2417条,公开行政处罚、财务信息、海事项目、水上安全事故、信用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509条,其他公共服务、专题信息共1211条。2011年至2016年,深圳海事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8,889条,2016年门户网站页面浏览量达到878万次,有效发挥了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政务办理、政民沟通平台的功能。

图4:深圳海事局门户网站近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图

(二)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深圳海事局通过"深圳VTS"微博发布政府信息634条,通过"深圳海事"官方微信及"深圳VTS"、"深海女子开箱队"业务微信推送政府信息277条,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公开政府信息,顺应时代要求及用户需求提供更优质的海事服务。

(三)通过地方政府网站、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深圳海事局主动加强与深圳地方政府网站和深圳新闻网站、人民网等商业网站,深圳电视台,中国交通报、中国水运报、深圳特区报等报刊的工作联动,全年通过上述媒介共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共56条,为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深圳海事奠定了良好基础。

图5:深圳海事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分布图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6年,深圳海事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公民个人申请2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3件。从申请方式看,2件为网络申请,3件为信函申请,内容涉及船舶公司无违法违规证明开具、海事规费征收标准等方面。

(二)答复情况

2016年受理的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办结。其中,通过信函答复2件,电子邮件答复1件,其余2件申请因不属于我局管辖职责及业务办理范畴已电话反馈申请人并告知正确的提交申请部门和联系方式,协助申请人准确获取相关信息。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6年,深圳海事局未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深圳海事局未向行政相对人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存在问题

2016年,深圳海事局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然而,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以下不足:

(一)门户网站信息更新量虽有所增长,但栏目信息更新滞后问题依然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时效性仍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仍有待继续完善,门户网站仍存在搜索功能失效、网站链接错误现象,安全性及稳定性有待持续强化。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

以综合办公平台升级改造为契机,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梳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公开途径,强化平台督办功能,确保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加强信息公开日常监测,做好月度、季度、年度信息公开督办工作。全面清理网站"信息不更新、发布不准确、互动不回应、服务不实用"等"四不"问题,以绩效评估报告的形式予以公布,并做好后期跟进及督促整改工作。不定期开展保密审查,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开展保密审查。

(二)推进海事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开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行执法结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海政法〔2017〕45 号)要求,全面梳理可公开的海事行政执法结果信息,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类别进行分类管理,在规定时限内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有关信息。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做好通过不同途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和答复工作。拓展依申请公开信息渠道,制定依申请信息公开各环节的流程处理标准及具体要求,并定期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年度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

(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一要是加强政策解读功能。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升政策解读的可读性、直观性、便利性,通过在线访谈、网上直播等多种方式开展好政策解读,帮助社会公众更快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政策,进而依法依规照章办事。二是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完善咨询投诉、在线访谈、意见征集功能,拓宽渠道,提升公众互动的便利性。缩短咨询投诉处理时长,修订完善相关控制程序,对涉及海事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及时按程序发布权威信息,为公众提供第一手真实准确的资料。

(五)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深圳海事局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增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舆论引导的功能,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充分运用智能搜索、智能问答等新技术,方便公众能够快速准确的定位所需的内容资源。积极探索利用手机APP终端、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优化交互界面,扩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社会关注的政府信息,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社会的职能。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定期组织召开信息公开相关专题会议,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知识储备和保密意识。适时开展信息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对政府网站建设发展趋势的认识和专业知识技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