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下称《办法》)以及《全国海事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意见》编制。
本年度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等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海事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shmsa.gov.cn/NewsList.aspx?CatalogId=ecb5e627-9c7e-4a9e-88b3-7a4135eea671)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海事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90号;邮政编码:200086;咨询电话:021-53931508)。
一、概述
2016年,上海海事局根据《条例》和《办法》以及《全国海事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备案事项清理,印发《上海海事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公告》《上海海事局关于停止实施部分行政备案事项的通知》,废止规范性文件15件,取消8项行政备案,停止施行28项行政备案,依法停止实施海船进出港签证、防污染作业审批等2项行政许可。公布上海海事局和分支局两级权力清单。稳步深化执法事权调整工作,强化分支局现场管理。
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处罚结果、行政许可结果双公开。坚持"公示为常态,不公示为例外"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不予公示的信息外,及时准确的将行政处罚结果、行政许可结果信息向社会公示。在上海海事局网站开辟公示专栏,确保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数据能够高效便捷的实现公开和公示,并与国家、上海市和部海事局的信用信息系统进行有效对接。
三是进一步推进项目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公告公示制度,除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评标结果外,同步在上海海事局官方网站进行发布。2016年全年公开海事项目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共23条,覆盖全局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四是做好典型事故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布应急搜救相关信息。2016年通过上海海事局网站公开事故23件、事故险情44件,发布"安全警示"信息330条、应急演练信息29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通过上海海事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857条。主要包括: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人事管理、文明建设、廉政制度建设、重点工作等内容。
(二)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上海海事局共组织召开4次新闻发布(通气)会,分别是3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度水上安全形势新闻通气会"、4月1日召开的"上海港率先施行船舶减排控制现场新闻通气会"、7月28日召开的2016上半年水上安全形势新闻通气会和9月8日参与上海市航运中心建设"十三五"发布会。
全年在局网站上开展在线访谈10次,涉及《北极航行指南(西北航道)2015》、平安船舶创建、电子巡航、阳光安检、服务邮轮经济发展等社会热点内容。同时,围绕服务上海航运中心建设、服务中国上海自贸区建设三周年、"上海港率先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搜寻救助失联渔船"浙岱渔11307"、"油污损害赔偿基金首批企业获赔"、海事系统"三化"示范点主题宣传、"十二五"成就宣传等重大主题进行新闻宣传报道。截至2016年12月底,媒体共播发有关上海海事局各类电视新闻、访谈、短片67条,平面媒体刊发稿件1667篇,其中中央媒体刊发64篇,省级媒体刊发234篇,网络转载逾7000篇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为网上申请。申请内容涉及危险品进出口数量、海事行政处罚统计、规费征收项目依据和标准等方面。上述申请已全部在法定答复期限内办理完结并书面答复完毕。
(四)行政复议情况
2016年,上海海事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
(五)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上海海事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六)举报投诉情况
2016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
(七)收费情况
上海海事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未收费。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上海海事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各分支局政务大厅和上海海事局政务大厅共设置10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共有21名兼职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还没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6年举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1次,共有20名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016年,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全局各部门、单位共同努力下,上海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结果、行政许可结果双公开、项目信息公开以及典型事故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依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流程和相关职责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加强。
2017年,上海海事局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媒体、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平台,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策落实。二是全面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改版上海海事局网站,合理布局网站内容,提升网站服务能力,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三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和相关职责,完善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和告知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