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海事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国海事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意见》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黑龙江海事局网站信息公开年报专栏(http://www.hljmsa.gov.cn/xxgk/nb/)查看并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黑龙江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四方台大道1号;邮政编码:150078;咨询电话:0451-88912415;电子邮箱:hljhsj@126.com)。

一、概述

2016年,黑龙江海事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紧紧围绕海事中心工作,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和便民、及时、准确的

原则,突出海事工作重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业务开展、树立本单位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积极探索政府信息管理,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高海事工作透明度,积极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

(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作用

2016年,我局以交通运输行业政务网站绩效评估为契机,加强网站管理工作力度,最大限度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指标落实到位,保证网站发挥作用。一是细化落实信息发布责任。根据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和交通运输行业政务网站绩效评估指标制定任务分解表,将信息发布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要求各部门及时发布和更新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实现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符合要求。二是推进网站存在问题的整改。对网站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解落实,要求各责任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和时限进行整改,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责任栏目和相关考核要求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相关领域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

一是推动海事项目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公告公示制度,在我局网站主动公开了海事项目的招标及中标信息,定期公布工程形象进度,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度共公开海事项目信息12项,其中招标信息3项、中标信息5项、工程形象 进度信息4项,在数量上较2015年增加2项。

二是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木兰县松花江公路大桥及引道工程,省道大安至通辽公路大安嫩江大桥工程,穿越大 界江2016"人教杯"中、俄、韩乌苏里江橡皮艇拉力赛暨中俄橡皮艇穿越活动,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工程依兰牡丹江特大桥等航行通(警)告信息,保证相关区域涉水活动和航行安全。充分利用日常执法活动和专项活动大力宣传海事法律法规,办事指南以及相关政策等。为行政相对人及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

三是细化办事指南及办事表格的信息发布。根据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办事指南信息的构成要素,按照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的要素构成,对要素不全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办事指南信息予以修改和完善。除提供办事表格下载外,增加了办事表格填写范例的下载。为办理相关事项的行政相对人提供了更加完善、准确、详细的信息,进一步节省了办事时间和办事效率。

(三)加强热点回应工作

做好网上留言的收集、处理、反馈工作,通过局网站"局长信箱""在线咨询""举报投诉"等互动栏目接受群众咨询、投诉、意见和建议,为群众答疑解惑。2016年共回应网站在线咨询6次,微博回应3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41条,内容涉及我局海事项目、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人员考录招录、规划计划、应急管理、航行通告、船员考试等。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5条,海事项目公开数1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项,为网络在线申请,已办结。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我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公开暂未收费。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网上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海事公开工作的需求。2017年,黑龙江海事局网站已改版完成,黑龙江海事局将全面落实部海事局的各项要求,加快推进网站建设,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促进海事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